抵押权预告登记有优先受偿权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10 01:43
假如购买房子资金不足的,可以经过按揭的方法向银行进行告贷,一般银行会要求告贷人供给典当。有的银行或许会将自己的典当权处理预告挂号,那么,典当权预告挂号有优先受偿权吗?今日,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典当权预告挂号有优先受偿权吗
一般不享有优先受偿权。为了更好了解,以一个事例为例:
【案情简介】
王某于2005年7月20日与某银行签定《个人购房告贷合同》,约好王某向原告告贷人民币120000元用于购买坐落于xx市xx区某处房产一套(建筑面积为73.25平方米),告贷期限15年,从2005年7月20日起至2020年7月19日止,合同约好以该房产作典当,同日在xx市房产管理局处理该房产的预购商品房告贷典当挂号,但王某至今没有获得该房产的房子产权证,也未处理该房产的典当挂号。告贷发放后,王某屡次未按合同约好足额归还告贷本息,截止2013年4月 9日,欠本金57810.78元,利息11998.58 元。经原告屡次追索未果,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免除银行与被告王某签定的告贷合同,被告当即归还尚欠原告的告贷本金及计至清偿之日的利息、并建议原告对被告用于典当的房地产折价或拍卖所得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争议】
本案的争议焦点为某银行是否对王某处理的预购商品房典当挂号在拍卖、变卖时享有优先受偿权?
榜首种观念以为:王某用于典当的房产已处理了预购商品房典当挂号,担保物权依法建立,应确定某银行对该房产在拍卖、变卖时享有优先受偿权;
第二种观念以为:预购商品房典当挂号权归于一种可等待的权力,并不等同于典当权挂号,典当人有或许因未最终未能获得所有权而不能处理典当挂号,因而不该确定某银行对该房产在拍卖、变卖时享有优先受偿权。
【法令解读】
小编赞同第二种定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十条规则:当事人签定生意房子或许其他不动产品权的协议,为稳妥将来完成物权,按照约好可以向挂号组织请求预告挂号。预告挂号后,未经预告挂号的权力人赞同,处置该不动产的,不发作物权效能。预告挂号后,债务消除或许自可以进行不动产挂号之日起三个月内未请求挂号的,预告挂号失效。该条文包括三层意义:
1、预告挂号的意图,系保证将来完成物权,由此可见,预告挂号并非物权挂号。
2、预购商品房预购挂号的作用。“未经预告挂号的权力人赞同,处置该不动产的,不发作物权效能”。即预购商品房预告挂号所要维护的债的请求权具有排他效能,可以对立后来发作的与该请求权相冲突的不动产特权的处置行为,在未经预告挂号权力人赞同的景象下,可以发生否定物权变化的法令结果。
3、预告挂号的失效。预告挂号在特定的景象下会失效,避免了预告商品房挂号权力人怠于行使权力,然后危害实践挂号权力人的权益。
本案中,王某处理预购商品房典当挂号的房产至今未获得该房产的房子产权证,也未能处理该房产的典当挂号。法院以为,预购商品房典当挂号不等同于典当挂号,预告挂号权力人也并非必定将来成为不动产所有权人,只要在预告挂号权力人按照法令规则或许约好的条件,才干获得所有权,也才干处理典当挂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榜首百八十七条的规则“以本法榜首百八十和榜首款榜首项至第三项规则的产业或许第五项规则的正在缔造的建筑物典当的,应当处理典当挂号。典当权自挂号时建立。”因而,该典当权并未建立,原告某银行建议对该典当挂号的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没有法令依据,依法不予支撑。最终,法院判定免除两边签定的告贷合同,被告王某按合同约好归还告贷本息,并判定驳回原告某银行对王英处理预购商品房典当挂号的房产在拍卖、变卖时享有优先受偿权的诉讼请求。
购商品房典当挂号权归于一种可等待的权力,并不等同于典当权挂号,典当人有或许因未最终未能获得所有权而不能处理典当挂号,因而不该确定某银行对该房产在拍卖、变卖时享有优先受偿权。假如你状况比较复杂,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令咨询。
典当权预告挂号有优先受偿权吗
一般不享有优先受偿权。为了更好了解,以一个事例为例:
【案情简介】
王某于2005年7月20日与某银行签定《个人购房告贷合同》,约好王某向原告告贷人民币120000元用于购买坐落于xx市xx区某处房产一套(建筑面积为73.25平方米),告贷期限15年,从2005年7月20日起至2020年7月19日止,合同约好以该房产作典当,同日在xx市房产管理局处理该房产的预购商品房告贷典当挂号,但王某至今没有获得该房产的房子产权证,也未处理该房产的典当挂号。告贷发放后,王某屡次未按合同约好足额归还告贷本息,截止2013年4月 9日,欠本金57810.78元,利息11998.58 元。经原告屡次追索未果,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免除银行与被告王某签定的告贷合同,被告当即归还尚欠原告的告贷本金及计至清偿之日的利息、并建议原告对被告用于典当的房地产折价或拍卖所得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争议】
本案的争议焦点为某银行是否对王某处理的预购商品房典当挂号在拍卖、变卖时享有优先受偿权?
榜首种观念以为:王某用于典当的房产已处理了预购商品房典当挂号,担保物权依法建立,应确定某银行对该房产在拍卖、变卖时享有优先受偿权;
第二种观念以为:预购商品房典当挂号权归于一种可等待的权力,并不等同于典当权挂号,典当人有或许因未最终未能获得所有权而不能处理典当挂号,因而不该确定某银行对该房产在拍卖、变卖时享有优先受偿权。
【法令解读】
小编赞同第二种定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十条规则:当事人签定生意房子或许其他不动产品权的协议,为稳妥将来完成物权,按照约好可以向挂号组织请求预告挂号。预告挂号后,未经预告挂号的权力人赞同,处置该不动产的,不发作物权效能。预告挂号后,债务消除或许自可以进行不动产挂号之日起三个月内未请求挂号的,预告挂号失效。该条文包括三层意义:
1、预告挂号的意图,系保证将来完成物权,由此可见,预告挂号并非物权挂号。
2、预购商品房预购挂号的作用。“未经预告挂号的权力人赞同,处置该不动产的,不发作物权效能”。即预购商品房预告挂号所要维护的债的请求权具有排他效能,可以对立后来发作的与该请求权相冲突的不动产特权的处置行为,在未经预告挂号权力人赞同的景象下,可以发生否定物权变化的法令结果。
3、预告挂号的失效。预告挂号在特定的景象下会失效,避免了预告商品房挂号权力人怠于行使权力,然后危害实践挂号权力人的权益。
本案中,王某处理预购商品房典当挂号的房产至今未获得该房产的房子产权证,也未能处理该房产的典当挂号。法院以为,预购商品房典当挂号不等同于典当挂号,预告挂号权力人也并非必定将来成为不动产所有权人,只要在预告挂号权力人按照法令规则或许约好的条件,才干获得所有权,也才干处理典当挂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榜首百八十七条的规则“以本法榜首百八十和榜首款榜首项至第三项规则的产业或许第五项规则的正在缔造的建筑物典当的,应当处理典当挂号。典当权自挂号时建立。”因而,该典当权并未建立,原告某银行建议对该典当挂号的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没有法令依据,依法不予支撑。最终,法院判定免除两边签定的告贷合同,被告王某按合同约好归还告贷本息,并判定驳回原告某银行对王英处理预购商品房典当挂号的房产在拍卖、变卖时享有优先受偿权的诉讼请求。
购商品房典当挂号权归于一种可等待的权力,并不等同于典当权挂号,典当人有或许因未最终未能获得所有权而不能处理典当挂号,因而不该确定某银行对该房产在拍卖、变卖时享有优先受偿权。假如你状况比较复杂,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令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