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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职工有怎样的知情权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15 08:58

社会稳妥是用人单位要为员工购买的一种稳妥,用于保证员工的利益,社会稳妥是强制购买的,用人单位不购买的,需求承当必定的法令责任,那么对社会稳妥费交纳状况,员工有怎样的知情权?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一、对社会稳妥费交纳状况,员工有哪些知情权
《社会稳妥费征缴暂行法令》第十六条规则,社会稳妥经办组织应当树立缴费记载,其间根本养老稳妥、根本医疗稳妥应当按规则记载个人账户。社会稳妥经办组织应当至少每年向交纳个人发送一次根本养老稳妥、根本医疗稳妥个人账户通知单。缴费个人有权依照规则查询缴费记载。第十七条还规则:“交纳单位应当每年向本单位员工颂本单位全年社会稳妥费交纳状况,承受员工监督”“社会稳妥经办组织应当定时向社会布告社会稳妥费征收状况,承受社会监督。
二、参与养老稳妥的员工有哪些权力和责任
《社会稳妥费征缴暂行法令》规则了缴费员工个人具有的权力:
(1)享用根本养老稳妥待遇的权力。当缴费个人依法实行了缴费责任且到达规则的缴费年限时,其退休后能够依法享用根本养老稳妥的各项待遇。
(2)具有知情权。缴费个人有权按规则向养老稳妥经办组织查询本单位缴费状况和自己个人帐户记载状况,在发现自己个人帐户记载有误时,缴费个人可依法要求养老稳妥经办组织予以更正。一起还有权要求所在单位向员工发布全年社会稳妥费的交纳状况。
(3)享有监督告发权。任何人对有关社会稳妥费征缴的违法行为,都有告发权。如用人单位未按规则实行缴费责任,缴费个人认为其社会稳妥权益遭到侵略时,能够告发或提请有关部门处理,劳作保证行政部门或许税务机关对告发应及时查询,按规则处理,并为告发人保密。
(4)享有请求裁定、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权力。当缴费个人与所在单位因社会稳妥责任的承当状况发作胶葛时,可根据《企业劳作争议处理法令》的规则,向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请求裁定。当缴费个人就社会稳妥待遇享用的条件、给付规范、时限等与社会稳妥经办组织发作争议时,可向劳作保证行政部门提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议不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依照《劳作法》和《社会稳妥费征缴暂行法令》的规则,员工有必要依法参与社会稳妥,按规则实行缴费责任。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对社会稳妥费交纳状况,员工有哪些知情权”问题进行的回答,社会稳妥费征缴暂行法令规则,缴费个人有权依照规则查询缴费记载,了解自己的缴费状况。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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