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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可以复议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25 21:52
在我国,由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则的刑事强制办法有很多种。不同的状况适宜不同的条件。详细什么时候采纳什么样的办法,是需求对每一项进行比照的。那么,取保候审能够复议吗?接下因由听讼网的小编为咱们收拾一些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知识,期望能够协助到您。
取保候审能够复议。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则的一种刑事强制办法。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拘捕或拘捕后需求改变强制办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避免其躲避侦办、申述和审判,责令其提出确保人或许交纳确保金,并出具确保书,确保随传随到,对其不予拘押或暂时免除其拘押的一种强制办法。由公安机关实行。客观地说,犯罪嫌疑人被拘押后,最应当考虑和最值得花费时刻和精力的行为即为代为取保候审。
适用
1.或许判处控制、拘役或许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或许判处有期徒刑以上惩罚,采纳取保候审不致发作社会危险性的;
3.依法应当拘捕,但因患有严峻疾病,或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宜拘捕的;
4..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通过讯问、检查,以为需求拘捕但证据不足的。
5.已被拘捕拘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侦办拘押、检查申述、一审、二审期限内不能结案,采纳取保候审办法没有社会危害性的。
6.对持有有用护照或许其它有用出境证件,或许出境躲避侦办,但不需求拘捕的犯罪嫌疑人。
期限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越十二个月。
在人民法院二审期间,犯罪嫌疑人拘押期现已超越一审法院所判处的有期徒刑的,也适用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能够为其请求取保候审。
改变吊销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规则:“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假如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纳强制办法不妥的,应当及时吊销或许改变。”这一规则即意味着,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都有对现已采纳的强制办法的决议进行改变或许吊销的权利。咱们以为,这是习惯案子的不同发展状况而作出的变通规则。应当说,这一规则是比较适宜的。取保候审吊销或许改变的表述方法及其理由主要有以下几种:
1.不应当被追查刑事责任的。
2.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
3.发现采纳取保候审决议不妥的。
4.已被拘捕的被告人患有严峻疾病、日子不能自理,采纳取保候审不致发作社会危险性的。
5.已被拘捕的被告人,案子不能在法律规则的期限内审结的。
6.已被拘捕的被告人正在怀孕或许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纳取保候审不致发作社会危险性的。
7.已被拘捕的被告人,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控制或许宣告缓刑以及独自适用附加刑,判定没有发作法律效力的;
8.已被拘捕的被告人,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期间,被告人被拘押的时刻已到第一审人民法院对其判处的刑期期限的;
9.已被拘捕的被告人,因进行司法鉴定而没有审结的案子,法律规则的期限届满的。
10.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逝世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取保候审的被确保人或许说是确保目标,已然确保目标都不存在了,取保候审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条件和含义,当然也应当予以吊销。
11.确保人逝世、重伤或许呈现其他损失确保才能景象的。确保人是取保候审的责任主体,确保人资历的存在以其具有确保才能为条件条件,假如没有或许损失了确保才能,确保责任的实行就成为事实上的不或许,取保候审也就随之应当予以改变。
12.公安机关提请拘捕今后,检察机关不批准拘捕,案子需求复议、复核的,或许移送申述后,检察机关决议不申述,需求复议、复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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