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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医疗事故投诉有哪些途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18 08:43
一、恳求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
1、发作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应当向卫生局提出书面恳求。恳求书应当载明恳求人的基本情况、有关现实、详细恳求及理由等。
当事人自知道或许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遭到危害之日起1年内,能够向卫生局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恳求。
2、卫生局自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恳求之日起10日内进行检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议。对契合《医疗事故处理法令》规则,予以受理,需求进行医疗事故技术判定的,作出受理决议之日起5日内将有关资料交由市医学会安排判定并书面通知恳求人。
3、根据市医学会的判定结论,对医疗事故争议作出处理决议,并书面通知当事两边。
4、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卫生局应当自接到医疗机构陈述或许当事人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恳求之日起7日内移交市卫生局处理:
(一)患者逝世;
(二)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
(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则的其他景象。
二、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卫生局不予受理。
三、医疗事故争议由两边当事人自行洽谈处理的,医疗机构应当自洽谈处理之日起7日内向卫生局作出书面陈述,并附具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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