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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时如何认定首套房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06 02:09
央行、银监会发布新政指出首套房贷利率为下限为借款基准利率的0.7倍。对具有1套住宅并已结清相应购房借款的家庭,为改进寓居条件再次请求借款购买普通商品住宅,银行业金融机构履行首套房借款方针。
一起,在已撤销或未施行“限购”办法的城市,对具有2套及以上住宅并已结清相应购房借款的家庭,又请求借款购买住宅,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依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誉情况等要素审慎掌握并详细确认首付款份额和借款利率水平。
尽管政府现已正式发文放宽首套房确定规范,即“认贷不认房”,可是关于购房者来说,他们最需求的是针对本身情况的清晰且直观的答复。以下是小编收拾的关于首套房确定的常见情况,我们无妨对号入座,对自己的购房资历进行判别。
一、借款买过一套房,商业借款已结清,再借款买房——算首套。
二、借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经过房子挂号体系查询不到房产,但在银行征信体系里能查到借款记载,再借款买房——算首套。
三、全款买过一套房,借款买房——算首套。
四、全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了,房子挂号体系查不到房产,再借款买房——算首套。
五、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借款记载,全都已还清且出售,一起能够供给两套住宅出售的证明,这种情况下再借款时——算首套。
六、个人名下有一套房商业借款已还清,另一套是公积金借款已出售,一起能够供给住宅出售的证明,请求商业借款再买房——算首套。
七、夫妻两人,一方婚前买房运用商业借款,另一方婚前购房用的是公积金借款,婚后两人想要以夫妻名义一起借款。若借款已还清,银行业金融机构能够依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誉情况等详细要素灵敏掌握借款利率和首付份额。
八、夫妻两人,一方婚前有房但无借款记载,另一方婚前有借款记载但名下无房产,婚后买房请求借款——算首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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