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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侵权诉讼应满足的条件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01 15:39
发明专利、商标以及工业品外观设计等都归于常识产权,但现在侵略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侵略常识产权的行为越来越多。那假如被损害怎么办呢?接下因由听讼网的小编为我们整理了一些关于常识产权维护途径及常识产权侵权诉讼应满意的条件等相关常识,欢迎我们阅览!
常识产权诉讼是指在人民法院进行的,触及常识产权的各种诉讼的总称,包含常识产权民事诉讼、常识产权行政诉讼和常识产权刑事诉讼。从这一视点讲,常识产权诉讼不是一类独自的诉讼类型,其本质仍是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及刑事诉讼的总和。
行政维护途径:
(l)专利权的行政维护:主管机关为国家常识产权局和当地常识产权行政办理部门,担任对专利胶葛进行行政调处。专利胶葛首要包含:专利侵权胶葛、专利权属胶葛等。常识产权办理机关受理专利胶葛案子的条件如下:调处请求人有必要是与胶葛和争议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有清晰的被请求人;有详细要求和现实根据;归于常识产权办理机关统辖规模和受案规模;当事人没有向人民法院申述。
(2)商标权的行政维护:主管机关为侵权行为地的县级以上工商行政办理部门,担任对侵略商标权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3)著作权的行政维护:主管机关为国家版权局和当地著作权行政办理部门,担任对侵略著作权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司法维护途径:
(1)统辖权的确认:因案子性质不同,分别由具有统辖权的法院及侵权行为地人民法院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统辖。
(2)提起常识产权侵权诉讼应满意的条件:
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安排;有清晰的被告;有详细的诉讼请求和现实、理由;归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规模和受诉人民法院统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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