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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承诺的内容是否改变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12 01:23
许诺是受要约人对要约宣布人作出的,受要约人赞同要约宣布人宣布的要约时,就会作出许诺,许诺作出后要约就收效,要约对两边发生法令效能,那么怎么确认许诺的内容是否改动?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答复。
一、怎样确认许诺的内容是否改动
许诺的内容有必要与要约的内容完全共同,不得作任何更改,是英美法与大陆法两大法系共同的准则。不然,视为新的要约。但在解说上,也并非铁板一块。由于实际中的许诺往往不是简略地答复“是”或许“赞同”,许诺是否与要约完全共同,也是需求进行判别的。形式上尽管许诺对要约内容有改动,但本质上并没有改动的,依然能够以为与要约共同,许诺仍为有用。比方就要约的主要内容意思共同,仅就要约的附随事项附以条件或许为其他改动,许诺仍为有用。
要求许诺与要约的内容肯定共同,不利于合同的建立,不利于鼓舞买卖。在英美法,也突破了所谓的镜像准则。美国一致商法典第2-207条第1款规则:“在合理时刻内寄送的许诺表明或确认书,只需确认而且及时,即便与原要约或原赞同的条款有所不同或对其有所弥补,仍具有许诺的效能,除非许诺中明确规则,以要约 人赞同这些不同的条款为许诺的收效条件。”在第2款中,明确规则假如“弥补条款对合同作了本质性改动”则不“构成合同的组成部分”。
因而,能够以为,许诺对要约的内容并非肯定不能够改动,对非本质内容能够改动,改动本质内容则是一个新要约。问题在于,什么样的内容对错本质性的?《国际货品出售合同条约》第19条第3款规则:“有关货品价格、付款、货品质量和数量、交货地址和时刻、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的补偿职责规模或处理争端等等的增加或不同条件,均视为在本质上改动发价的条件。
二、许诺收效的时刻是什么
告诉抵达人时收效。许诺应当在要约确认的期限内抵达要约人。要约没有确认许诺期限的,许诺应当按照下列规则抵达:
(一)要约以对话方法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许诺,但当事人还有约好的在外;
(二)要约以非对话方法作出的,许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抵达。
要约以函件或许电报作出的,许诺期限自函件载明的日期或许电报交发之日开端核算。函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函件的邮戳日期开端核算。要约以电话、传真等快速通讯方法作出的,许诺期限自要约抵达受要约人时开端核算。
许诺不需求告诉的,依据买卖习气或许要约的要求作出许诺的行为时收效。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怎样确认许诺的内容是否改动”问题进行的答复,许诺的内容有必要与要约的内容完全共同,不得作任何更改,假如许诺的内容如要约不一样的,能够确认许诺的内容改动。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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