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因工死亡结算社保需要的材料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21 17:22参保员工逝世,结算社会保险金有哪些处理条件?需供给哪些材料?参保员工因工逝世的,依据《因工逝世员工供养亲属规模规则》(劳作保证部第18号令)确认供养亲属的规模。其供养亲属除按规则从工伤保险基金收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参保人因工逝世结算社保需求的材料的常识,跟着听讼网小编一同看看吧。
参保员工逝世,结算社会保险金有哪些处理条件?需供给哪些材料?
参保员工因工逝世的,依据《因工逝世员工供养亲属规模规则》(劳作保证部第18号令)确认供养亲属的规模。其供养亲属除按规则从工伤保险基金收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外,还能够持《深圳市工伤保险待遇核定书》收取其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堆集额以及住宅公积金账户堆集额。
参保员工非因工逝世的,供养亲属的规模参照《因工逝世员工供养亲属规模规则》(劳作保证部第18号令)履行。其供养亲属享用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还能够收取其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堆集额以及住宅公积金账户堆集额。
员工因工逝世结算社会保险金需供给的材料有哪些?
(1)用人单位对逝世员工的身份证明(加盖公章);
(2)收取人的直系亲属证明文书,如结婚证、户口簿或公证书等(验原件,留复印件);
(3)《深圳市工伤保险待遇核定书》(验原件,留复印件);
(4)逝世员工的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员工社会保险证》或《深圳市劳作保证卡》(验原件,留复印件);
(5)收取人的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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