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处理责任如何划分,交通事故责任推定的方法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16 02:52
交通事端职责推定
交通事端当事人未标明方位而移动交通事端现场的车辆或许物品,致使交通事端职责无法确认的,应当负交通事端悉数职责。
交通事端当事人各方均有上述行为,致使交通事端职责无法确认的,两边均驾驭机动车的,各负平等职责;一方驾驭机动车,另一方驾驭非机动车或许步行的,驾驭机动车一方负首要职责,驾驭非机动车或许步行的一方负非必须职责。
补偿份额
交通事端职责者承当损害补偿职责的份额,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下列规则确认:
负交通事端悉数职责的,承当100%的损害补偿职责。
负交通事端首要职责的,承当60%至80%的损害补偿职责。
负交通事端平等职责的,承当50%的损害补偿职责。
负交通事端非必须职责的,承当20%至40%的损害补偿职责。
依据2004年5月1日起将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路途安全法》规则: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据交通事端现场勘验、查看、查询状况和有关的查验、鉴定结论,及时制造交通事端确认书,作为处理交通事端的依据。交通事端确认书应当注明交通事端的根本现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职责,并送达当事人。
对交通事端损害补偿的争议,当事人能够恳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停,也能够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停,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许调停书收效后不实行的,当事人能够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端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付出而延迟救治。闯祸车辆参与机动车第三者职责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职责限额范围内付出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越职责限额的,未参与机动车第三者职责强制保险或许闯祸后逃逸的,由路途交通事端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支部分或许悉数抢救费用,路途交通事端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端职责人追偿。
机动车发作交通事端形成人身伤亡、财产丢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职责强制保险职责限额范围内予以补偿。超越职责限额的部分,依照下列方法承当补偿职责:
机动车之间发作交通事端的,由有差错的一方承当职责;两边都有差错的,依照各自差错的份额分管职责。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驭人、行人之间发作交通事端的,由机动车一方承当职责;可是,有依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驭人、行人违背路途交通安全法令、法规,机动车驾驭人现已采纳必要处置办法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职责。
交通事端的丢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驭人、行人成心形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当职责。
车辆在路途以外通行时发作的事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路途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则处理。
交通事端当事人未标明方位而移动交通事端现场的车辆或许物品,致使交通事端职责无法确认的,应当负交通事端悉数职责。
交通事端当事人各方均有上述行为,致使交通事端职责无法确认的,两边均驾驭机动车的,各负平等职责;一方驾驭机动车,另一方驾驭非机动车或许步行的,驾驭机动车一方负首要职责,驾驭非机动车或许步行的一方负非必须职责。
补偿份额
交通事端职责者承当损害补偿职责的份额,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下列规则确认:
负交通事端悉数职责的,承当100%的损害补偿职责。
负交通事端首要职责的,承当60%至80%的损害补偿职责。
负交通事端平等职责的,承当50%的损害补偿职责。
负交通事端非必须职责的,承当20%至40%的损害补偿职责。
依据2004年5月1日起将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路途安全法》规则: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据交通事端现场勘验、查看、查询状况和有关的查验、鉴定结论,及时制造交通事端确认书,作为处理交通事端的依据。交通事端确认书应当注明交通事端的根本现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职责,并送达当事人。
对交通事端损害补偿的争议,当事人能够恳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停,也能够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停,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许调停书收效后不实行的,当事人能够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端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付出而延迟救治。闯祸车辆参与机动车第三者职责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职责限额范围内付出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越职责限额的,未参与机动车第三者职责强制保险或许闯祸后逃逸的,由路途交通事端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支部分或许悉数抢救费用,路途交通事端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端职责人追偿。
机动车发作交通事端形成人身伤亡、财产丢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职责强制保险职责限额范围内予以补偿。超越职责限额的部分,依照下列方法承当补偿职责:
机动车之间发作交通事端的,由有差错的一方承当职责;两边都有差错的,依照各自差错的份额分管职责。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驭人、行人之间发作交通事端的,由机动车一方承当职责;可是,有依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驭人、行人违背路途交通安全法令、法规,机动车驾驭人现已采纳必要处置办法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职责。
交通事端的丢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驭人、行人成心形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当职责。
车辆在路途以外通行时发作的事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路途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则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