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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废除的13个死刑罪名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12 15:35
我国废弃的13个死刑罪名
撤销的13个死刑罪名分别是:私运文物罪,私运宝贵金属罪,私运宝贵动物、宝贵动物制品罪,私运一般货品、物品罪,收据诈骗罪,金融凭据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得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假造、出售假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偷盗罪,教授违法办法罪,偷盗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以为,我国的惩罚结构总体上能够习惯当时惩治违法、教育改造罪犯、防备和削减违法的需求,但在实践履行中也存在死刑侧重、生刑偏轻等问题。此前刑法规则的死刑罪名共68个,能够恰当削减。依据我国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实践,恰当撤销一些经济性非暴力违法的死刑,不会给我国社会安稳全局和治安局势带来负面影响。
修改后的刑法还对一些特殊人群的违法作了具体规则:审判的时分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暴手法致人逝世的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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