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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失开出未认证的发票怎么处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06 21:18

一、发票开出未认证:
1、丢掉发票联的处理:运用专用发票抵扣联到主管税务机关(正常)认证,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据,并用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检。开票方和税局无需特别处理。
2、丢掉抵扣联的处理:可运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将专用发票发票联作为记账凭据,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检。无需开票单位作任何处理,税局在认证时以发票联作为抵扣认证根据。
3、丢掉发票联和抵扣联的处理:购买方凭出售方供给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出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掉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阅赞同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据。开票方需求复印发票复印件,并由开票方税局开具《丢掉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再由收票方主管税务机关审阅赞同后,才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据。
4、丢掉记账联的处理:一般来说,假如发票开出后没有寄出,可(开票单位)将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作为记账凭据;若已寄出,则从金税卡中从头打印一次,作为记账凭据。无需税局和收票单位作任何处理。
5、丢掉全联次处理:一般是结合3和4的处理方法兼并进行处理。
二、发票开出已认证:
1、丢掉发票联的处理:运用专用发票抵扣联作记账凭据,运用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检,其他无需作独自处理。
2、丢掉抵扣联的处理:运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检,其他无需作独自处理。
3、丢掉发票联和抵扣联的处理:开票方需求复印发票复印件,并由开票方税局开具《丢掉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再由收票方主管税务机关审阅赞同后,才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据。
4、丢掉记账联的处理:一般来说,假如发票开出后没有寄出,可(开票单位)将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作为记账凭据;若已寄出,则从金税卡中从头打印一次,作为记账凭据。无需税局和收票单位作任何处理。
5、丢掉全联次处理:一般是结合3和4的处理方法兼并进行处理。
开票方和收票方应完善发票办理和保管传递准则,确保发票在各个范围内不丢失;挑选恰当的发票传递方法,如专门送达或其他安全的邮寄方法进行传送,并及时盯梢,确保发票在传递过程中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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