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如何办理登记手续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20 18:35以划拨方法获得的土地运用权,契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赞同,其土地运用权能够转让、租借、典当:
(1)土地运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2)拥有国有土地运用证;
(3)具有合法的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产权证明;
(4)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国有土地运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则签定土地运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交给土地运用权出让金,或许以转让、租借、典当所获收益抵交土地运用权出让金。
依照《福建省划拨土地运用权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则,典当划拨土地运用权无法补交土地运用权出让金的,典当人可在征得典当权人赞同后,与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签定附有下列条件的土地运用出让合同:
(1)当处置划拨土地运用权时,本出让合同收效;
(2)处置典当物的价款先付出土地运用权出让金,再偿还债务。典当人未交足土地运用权出让金,而以划拨土地运用权设定典当的,典当额度应扣除未付土地运用权出让金的数额。土地运用权典当,典当人与典当权人应当签定典当合同,典当合同自挂号之日起收效。
土地运用权转让、租借、典当怎么处理挂号手续?
因土地运用权转让、租借、典当处理土地挂号,归于改变土地挂号。处理程序分为以下五个阶段:
(1)请求。请求人在规则的时限内向土地挂号机关提交改变土地请求书和有关证明文件。土地挂号机关对改变挂号请求进行检查,契合规则条件的,予以受理;
(2)地籍查询。地籍查询人员接到土地挂号人员移送的改变土地挂号请求文件材料后,对改变土地的宗地进行现场勘察、绘图;
(3)审阅。地籍查询结束,地籍查询人员把地籍查询材料连同土地挂号请求材料同时移送给土地挂号人员,由土地挂号人员进行审阅;
(4)注册挂号。经审阅、批阅后,由持有土地挂号上岗资历证件的土地挂号人员在《土地挂号卡》上进行注册挂号;
(5)更改或颁布土地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