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某诉王某 李某名誉权纠纷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17 13:49【案情简介】
本案系由本站方俊律师主办的一同声誉权胶葛诉讼。江某某与王某某、李某某因作业及日子问题产生胶葛。某日,江某某在百度贴吧等网站发现有对自己的不妥言辞的帖子,并认为是王某某、李某某所发,所以江某某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申述王某某、李某某,要求王某某、李某某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5万元。王某某、李某某遂托付本站律师应诉。一起,王某某、李某某亦在百度贴吧等网站发现有对自己的不妥言辞的帖子,并认为是江某某所发,在本站律师的指导下,王某某、李某某提起反诉。
经本站律师的有用应诉与反诉,南山法院终究驳回了原告的本诉恳求,一起驳回了被告的反诉恳求。本站律师的署理成果现已成功的达到了托付人王某某、李某某的要求,律师署理作业成功完结。本站一审宣判后,两边均未上诉,一审判决现已发作法律效力,一场声誉胶葛得到停息。
附:本案判决书(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