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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工伤员工要求延长停工留薪期,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11 23:48
    咨询者问:我单位一职工承受工伤医治现已到达十二个月,现在仍未治好,该职工要求持续医治,并享用罢工留薪期待遇,我单位想了解该职工的要求是否有法律依据?
    劳动法专家、陈伟律师回答:依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则,职工因工伤需求暂罢作业承受工伤医治的,在罢工留薪期内,原薪酬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付出。罢工留薪期依照医疗完结期规则,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承认,最长不超越二十四个月。
    依据上述规则,你单位职工要求延伸罢工留薪期的,应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承认,符合规则即可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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