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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同胞华侨与内地公民协议离婚登记程序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29 10:16

法律依据: 《华裔同国内公民、港澳同胞同内地公民之间处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则》就事程序:审阅受理—填表—调停—批阅—收费—发证 申报资料: 1、内地居民: (1)居民
法律依据:
《华裔同国内公民、港澳同胞同内地公民之间处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则》就事程序:审阅受理—填表—调停—批阅—收费—发证
申报资料:
1、内地居民:
(1)居民身份证和户口证明;
(2)地点工作单位或市、镇街道就事处,乡村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离婚介绍信。
(3);
(4)。
2、华裔:
(1)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2)寓居国颁布的永久寓居证(绿卡);
(3)离婚协议书;
(4)结婚证。
3、香港居民:
(1)香港居民身份证;
(2)香港居民交游内地通行证或香港同胞回乡证;
(3)离婚协议书;
(4)结婚证;
4、澳门居民:
(1)澳门居民身份证;
(2)澳门居民交游内地通行证或香港同胞回乡证;
(3)离婚协议书;
(4)结婚证;
许诺时限:证件、证明资料完全,契合条件,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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