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释义第351条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25 07:32
第三百五十一条 【不合法栽培毒品原植物罪】不合法栽培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概强制根除。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许控制,并处分金:
(一)栽培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许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栽培的;
(三)抵抗根除的。
不合法栽培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许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分金或许没收产业。
不合法栽培罂粟或许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成前自动根除的,能够革除处分。
条文注释
本罪目标限于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
所谓“不合法”,是指行为人违反了国家《麻醉药品管理办法》、《精神药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则,私行栽培毒品原植物,包含未获同意而栽培与超计划栽培。所谓“栽培”,是指为了取得毒品原植物而进行的耕种、扶植、上肥、灌溉等农作活动。本条第三款规则,在收成前自动根除不合法栽培毒品原植物的,能够革除处分。“自动根除”是指不合法栽培毒品原植物的人自动进行根除,而不是在执法人员的强制下根除。假如行为人在根除后使用被根除的毒品原植物制作毒品的,则不能适用本款的规则。
相关法规
《禁毒法》第59条
(一)栽培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许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栽培的;
(三)抵抗根除的。
不合法栽培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许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分金或许没收产业。
不合法栽培罂粟或许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成前自动根除的,能够革除处分。
条文注释
本罪目标限于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
所谓“不合法”,是指行为人违反了国家《麻醉药品管理办法》、《精神药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则,私行栽培毒品原植物,包含未获同意而栽培与超计划栽培。所谓“栽培”,是指为了取得毒品原植物而进行的耕种、扶植、上肥、灌溉等农作活动。本条第三款规则,在收成前自动根除不合法栽培毒品原植物的,能够革除处分。“自动根除”是指不合法栽培毒品原植物的人自动进行根除,而不是在执法人员的强制下根除。假如行为人在根除后使用被根除的毒品原植物制作毒品的,则不能适用本款的规则。
相关法规
《禁毒法》第59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