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拍卖的特点与条件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26 03:59
关于被查封、扣押的产业托付拍卖人进行揭露拍卖的行为,咱们把它统称为是强制拍卖。其首要的意图便是协助当事人清偿债款。那么强制拍卖的特色与条件有哪些呢?听讼网小编信任看了以下文章后各位小伙伴会有所收成。
强制拍卖的特色
1、施行的强制性。
所谓施行的强制性,是指强制拍卖系国家执法机关依法进行的一种强制性办法。这是强制拍卖的根本特色。在强制拍卖中,被查封、扣押产业的产权人,现已损失对其所有产业的处分权。因而,强制拍卖是一种具有国家强制力的拍卖活动。
2、托付的专有性。
所谓托付的专有性,是指这种拍卖活动系国家执法机关依法托付的拍卖行为。强制拍卖固然是一种具有国家强制力的拍卖活动,因而托付方只能是国家执法机关,其他任何机关、集体、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托付强制拍卖。一起,国家执法机关托付施行强制拍卖,有必要是根据现已发作法令效力的文书。因为执法机关做出的裁判、处分决议,假如没有收效,案子的处理依然处于不确认状况,因而不能对已查封扣押的物品进行拍卖。
3、拍卖的法定性。
所谓拍卖的法定性,是指这种拍卖活动系根据法令特别规则而发生的一种特别的拍卖活动。根据我国法令规则,强制拍卖须由执法机关托付拍卖企业进行拍卖。最高人民法院1998年7月8日《关于人民法院实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则(试行)》第四十六条规则:“人民法院对查封、扣押的被实行人产业进行变价时,应当托付拍卖组织进行。”这些规则的意图在于保证拍卖活动的公正性,保护被实行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国家执法机关的廉政建设。
强制拍卖的条件
强制拍卖行为有必要具有法定条件才干建立,不然拍卖无效。关于强制拍卖的条件,各国规则纷歧,但总的来说是根据拍卖物是动产或非动产来区别不同条件的。而一般的强制拍卖应具有下列条件:
1、强制拍卖由国家法定的实行机关施行。
在我国,有权施行强制实行的机关是法院。在法制国家里,公民的产业权非经合理的法令程序不受掠夺和约束,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法令特别授权都不享有强制实行权,不能对别人的产业采纳强制实行办法。对公民产业的强制拍卖只能由实行机关依职权而为,未经授权的其他单位不能实行强制拍卖。
2、强制拍卖有必要有实行根据。
实行根据是实行机关据以实行的法令文书,是承认两边当事人中一方负有民事责任而另一方享有民事权力并有实行力的法令文书。因为强制实行的意图在于完成债权人现已确认的民事权力,因而强制拍卖应该以存在实体权力为条件。
3、被实行人的产业现已查封或扣押。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则,人民法院依法查封或扣押债款人的产业后,若通过一定时闷债款人仍不实行的,法院有权将该产业拍卖。可见,查封、扣押债款人的产业为强制拍卖之必经程序。
4、被实行人逾期不实行债款。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规则,“实行员接到请求实行书或许移送实行书,应当向被实行人宣布实行告诉,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问实行,逾期不实行的,强制实行。”债款人逾期不实行实行告诉规则责任的。,人民法院有权强制实行,将其有关产业拍卖。
综上,强制拍卖的特色首要分为施行的强制性、托付的专有性和拍卖的法定性。而强制拍卖的条件有必要是现已查封或许是扣押的产业而且有必要拍卖由国家法定的实行机关施行。若您还有什么问题不清楚,可咨询听讼网在线律师。
强制拍卖的特色
1、施行的强制性。
所谓施行的强制性,是指强制拍卖系国家执法机关依法进行的一种强制性办法。这是强制拍卖的根本特色。在强制拍卖中,被查封、扣押产业的产权人,现已损失对其所有产业的处分权。因而,强制拍卖是一种具有国家强制力的拍卖活动。
2、托付的专有性。
所谓托付的专有性,是指这种拍卖活动系国家执法机关依法托付的拍卖行为。强制拍卖固然是一种具有国家强制力的拍卖活动,因而托付方只能是国家执法机关,其他任何机关、集体、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托付强制拍卖。一起,国家执法机关托付施行强制拍卖,有必要是根据现已发作法令效力的文书。因为执法机关做出的裁判、处分决议,假如没有收效,案子的处理依然处于不确认状况,因而不能对已查封扣押的物品进行拍卖。
3、拍卖的法定性。
所谓拍卖的法定性,是指这种拍卖活动系根据法令特别规则而发生的一种特别的拍卖活动。根据我国法令规则,强制拍卖须由执法机关托付拍卖企业进行拍卖。最高人民法院1998年7月8日《关于人民法院实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则(试行)》第四十六条规则:“人民法院对查封、扣押的被实行人产业进行变价时,应当托付拍卖组织进行。”这些规则的意图在于保证拍卖活动的公正性,保护被实行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国家执法机关的廉政建设。
强制拍卖的条件
强制拍卖行为有必要具有法定条件才干建立,不然拍卖无效。关于强制拍卖的条件,各国规则纷歧,但总的来说是根据拍卖物是动产或非动产来区别不同条件的。而一般的强制拍卖应具有下列条件:
1、强制拍卖由国家法定的实行机关施行。
在我国,有权施行强制实行的机关是法院。在法制国家里,公民的产业权非经合理的法令程序不受掠夺和约束,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法令特别授权都不享有强制实行权,不能对别人的产业采纳强制实行办法。对公民产业的强制拍卖只能由实行机关依职权而为,未经授权的其他单位不能实行强制拍卖。
2、强制拍卖有必要有实行根据。
实行根据是实行机关据以实行的法令文书,是承认两边当事人中一方负有民事责任而另一方享有民事权力并有实行力的法令文书。因为强制实行的意图在于完成债权人现已确认的民事权力,因而强制拍卖应该以存在实体权力为条件。
3、被实行人的产业现已查封或扣押。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则,人民法院依法查封或扣押债款人的产业后,若通过一定时闷债款人仍不实行的,法院有权将该产业拍卖。可见,查封、扣押债款人的产业为强制拍卖之必经程序。
4、被实行人逾期不实行债款。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规则,“实行员接到请求实行书或许移送实行书,应当向被实行人宣布实行告诉,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问实行,逾期不实行的,强制实行。”债款人逾期不实行实行告诉规则责任的。,人民法院有权强制实行,将其有关产业拍卖。
综上,强制拍卖的特色首要分为施行的强制性、托付的专有性和拍卖的法定性。而强制拍卖的条件有必要是现已查封或许是扣押的产业而且有必要拍卖由国家法定的实行机关施行。若您还有什么问题不清楚,可咨询听讼网在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