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优先受偿权行使时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29 08:45
为了避免权力人在权力上睡大觉,法律规则了权力是有时效的,工程款优先受偿权也不破例,需要在法定的权力时效内进行。那么,工程款优先受偿权行使时效是怎样的呢?今日,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建造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建造工程竣工之日或许建造工程合同约好的竣工之日起核算。也就是说承包人一旦超过了上述六个月的期限就等于自动抛弃了此项优先权
建造工程的优先受偿权是我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赋予承包人的一项权力。它指的是,在发包人逾期不支付价款的状况下,除依照建造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能够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能够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造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许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为了增强承包人优先受偿权的可操作性,2002年6 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建造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确定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务。一起规则了建造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6个月,自建造工程竣工之日或许建造工程合同约好的竣工之日起核算。在承包人享有优先受偿权的6个月的期间内,即便银行等债务人享有该工程的抵押权和其他债务,但承包人仍可根据司法解释就工程价款优先于银行和其他债务人的抵押权和债务进行受偿。这大大增加了承包人债务完成的概率。而假如承包人损失了优先受偿权,则即便发作承包工程拍卖,承包人也只能在银行等债务人就抵押权的范围内优先受偿之后,才干和其他债务人依照各自的债务份额切割剩下的拍卖价款。实践中,许多承包人因怠于行使权力而损失优先受偿权的经验可谓深入。因而,关于承包人而言,留意优先受偿权的6个月行使期限是极为重要的。
建造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建造工程竣工之日或许建造工程合同约好的竣工之日起核算。也就是说承包人一旦超过了上述六个月的期限就等于自动抛弃了此项优先权。假如你状况比较复杂,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建造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建造工程竣工之日或许建造工程合同约好的竣工之日起核算。也就是说承包人一旦超过了上述六个月的期限就等于自动抛弃了此项优先权
建造工程的优先受偿权是我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赋予承包人的一项权力。它指的是,在发包人逾期不支付价款的状况下,除依照建造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能够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能够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造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许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为了增强承包人优先受偿权的可操作性,2002年6 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建造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确定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务。一起规则了建造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6个月,自建造工程竣工之日或许建造工程合同约好的竣工之日起核算。在承包人享有优先受偿权的6个月的期间内,即便银行等债务人享有该工程的抵押权和其他债务,但承包人仍可根据司法解释就工程价款优先于银行和其他债务人的抵押权和债务进行受偿。这大大增加了承包人债务完成的概率。而假如承包人损失了优先受偿权,则即便发作承包工程拍卖,承包人也只能在银行等债务人就抵押权的范围内优先受偿之后,才干和其他债务人依照各自的债务份额切割剩下的拍卖价款。实践中,许多承包人因怠于行使权力而损失优先受偿权的经验可谓深入。因而,关于承包人而言,留意优先受偿权的6个月行使期限是极为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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