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商品房预售许可有没有法律效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06 22:56
咱们都知道在实务中,许多商品房买受人不只交出了巨额房款,到期也不能及时拿到最初买下的房子。因而,为了处理这一现象,商品房预售挂号便是处理这一问题的良策。预售商品房是指依法建立的房地产开发运营企业依法将其开发的商品房在竣工检验前出售,由预购人按合同约好付出购房款,预售人按合同约好交给商品房的行为。可是它终究有没有法律效能呢?接下来就让咱们听讼小编针对商品房预售答应有没有法律效能这个论题宣布一下观点,欢迎我们阅览!
商品房预售是要式的法律行为,需求必定的法定外在的表现方式,才干发生必定的作用。商品房预售人预售商品房,不只要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处理预售挂号,获得商品房预售答应证明,并且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挂号存案。商品房预售合同需求书面的方式,正是为了挂号存案和过户之用。
需求留意的是,预售合同存案并不是预售合同建立的必要条件,未经处理挂号存案手续的,不影响预售合同的建立。假如,将挂号存案看成是合同建立的条件,那么,在合同签定并实践实行一部分后,任一方以合同没有挂号而建议合同无效,只承当合同无效的职责。即只能返还现已给付的价款,回到合同签定前的状况,除付出必要的费用外,无法弥补受害方可能发生的丢失。而将挂号存案不当成是合同建立的方式要件时,预售合同签定后,任一方不实行义务,另一方能够追查对方的违约职责。此刻,受害方不只能够挑选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丢失,也能够要求开发商赔偿丢失后持续实行。明显,这赋予了受害方更大的自主权。
合同存案挂号的效能,在于使预售合同能发生对立好心第三人的效能。这便是说,假如开发商在签定预售合同后,又私行搬运给他方时,顾客可用挂号存案的预售合同对立开发商的转让行为,能够依法恳求法院裁决其行为无效。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