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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宁波市养老保险政策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24 13:03

2018年宁波市养老保险方针(1)2018年宁波调整城乡居民根本养老保险待遇经市政府赞同,决议从2018年1月1日起,调整城乡居民根本养老保险待遇等相关规范,详细如下:一、调整市辖各区(含宁波保税区、国家高新区、大榭开发区、东钱湖旅行休假区...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宁波市养老保险方针有哪些的常识,跟着听讼网小编一同看看吧。
宁波市养老保险方针
(1)宁波调整城乡居民根本养老保险待遇
经市政府赞同,决议从2018年1月1日起,调整城乡居民根本养老保险待遇等相关规范,详细如下:
一、调整市辖各区(含宁波保税区、国家高新区、大榭开发区、东钱湖旅行休假区)城乡居民根本养老保险相关待遇规范
1.城乡居民根本养老保险根底养老金规范从每人每月19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210元。
2.对按《宁波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方法》(甬政发〔2009〕91号)规则从原乡镇晚年居民养老保证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并轨到城乡居民根本养老保险,且未叠加享用被征地人员养老保证待遇、遗属日子困难补助费、精减退职日子困难补助费、计划外长时间临时工和保养人员日子费等各类养老保证待遇(以下简称其他养老保证待遇)的人员,另予增发每人每月30元。
3.对年未满60周岁的原乡镇晚年居民养老保证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待遇享用人员,按每人每月50元规范添加(其间每月30元为增发部分)。
4.上述增发部分不作为其他待遇计发根据;往后如契合条件叠加享用其他养老保证待遇的,则增发部分不再享用。
二、调整对部分县(市)根底养老金定额补助规范
市财务对奉化市、宁海县、象山县的城乡居民根本养老保险
政府补助相应调整为每人每月60元,其他市(区)按国家方针予以补助。
三、各县(市)可参照市辖各区调整方法,结合当地实践,相应调整城乡居民根本养老保险相关待遇规范。
(2)宁波调整被征地人员养老保证待遇和缴费规范
经市政府赞同,决议从2018年1月1日起对市辖各区(含宁波保税区、国家高新区、大榭开发区、东钱湖旅行休假区)被征地人员养老保证待遇规范和缴费规范进行调整。详细如下:
一、被征地人员养老保证待遇规范:1档从每人每月70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750元,2档从每人每月65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700元,3档从每人每月60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650元。
二、被征地人员养老保证缴费规范:男60周岁、女55周岁以下人员参保缴费规范:1档70180元,2档53180元,3档36180元;男60周岁、女55周岁及以上人员调整后的参保缴费规范见附件。
三、各县(市)可参照市辖各区规范,结合当地实践,相应调整被征地人员养老保证的待遇规范和缴费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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