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贿罪与单位行贿罪的区别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20 08:11
根据我国刑法规则,单位施行受贿违法的认定为单位受贿罪,个人施行受贿违法的认定为受贿罪。那么,受贿罪与单位受贿罪的却别是什么?很多人都不清楚,这需求我们做好相关的了解。下面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回答,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受贿罪与单位受贿罪的差异有哪些
违法主体不同:受贿罪的违法主体只能是自然人,具有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单位受贿罪的违法主体是单位,包含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等。
《刑法》
第三百八十九条【受贿罪】为获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资产的,是受贿罪。
在经来往中,违背国家规则,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资产,数额较大的,或许违背国家规则,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受贿论处。
第三百九十三条【单位受贿罪】单位为获取不正当利益而受贿,或许违背国家规则,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分金, 并对其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因受贿获得的违法所得归个人一切的,按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三百九十条的 规则科罪处分。
所以说,在违法的主体上便是一个很大的差异,受贿罪只能是个人,而单位受贿罪就只能指单位。这在我国的法令上有规则,并且在相关的量刑上也需求有具体的了解,才干知道会遭到什么样的处分。假如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听讼网专业律师。
受贿罪与单位受贿罪的差异有哪些
违法主体不同:受贿罪的违法主体只能是自然人,具有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单位受贿罪的违法主体是单位,包含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等。
《刑法》
第三百八十九条【受贿罪】为获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资产的,是受贿罪。
在经来往中,违背国家规则,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资产,数额较大的,或许违背国家规则,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受贿论处。
第三百九十三条【单位受贿罪】单位为获取不正当利益而受贿,或许违背国家规则,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分金, 并对其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因受贿获得的违法所得归个人一切的,按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三百九十条的 规则科罪处分。
所以说,在违法的主体上便是一个很大的差异,受贿罪只能是个人,而单位受贿罪就只能指单位。这在我国的法令上有规则,并且在相关的量刑上也需求有具体的了解,才干知道会遭到什么样的处分。假如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听讼网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