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婚姻纠纷案件当事人应该提交哪些证据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11 10:32
婚姻纠纷案件当事人应提交哪些根据?下面听讼网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欢迎我们阅览!
(1)成婚证或婚姻挂号机关的证明;
(2)没有挂号成婚的,关于同居时刻或举办婚礼时刻的证明;
(3)再婚的,原离婚调解书、判决书或有关部门的证明;
(4)被告下落不明的,关于下落不明时刻、状况的证明;
(5)一方或两边为现役军人的,供给地址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
(6)一方沉着有缺点、患有性病、精神病的病况确诊等根据;
(7)一方因违法被判刑劳改的,关于原判法院、刑期和劳改地址的证明;
(8)婚后爱情的现实根据;
(9)一方有差错的相关根据;
(10)子女名字、性别、年纪、生活状况的证明;
(11)养子女、继子女的有关证明;
(12)恳求抚育子女的有利条件或其他条件的证明;
(13)恳求给付抚育费数额的根据(两边薪酬或劳动收入等);
(14)产业称号、数量、价值的证明;
(15)产业性质(婚前、婚后或夫妻约好产业)的证明;
(16)储蓄、国库券、股票等产业的证明或相关头绪;
(17)债权债务状况及性质(婚前、婚后、男女一方独自债权债务)的证明;
(18)住宅状况(私房缔造时刻、面积、造价;公房户名、面积、间数、常住人口、分配来历)的证明;
(19)其他根据。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