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婚姻结婚登记程序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24 23:00服务称号:我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出国人员和华裔在内地处理成婚挂号
受理组织: 东莞市民政局
受理窗口: 东莞市民政二楼婚姻挂号处
成婚挂号应当依照初审—受理—检查—挂号(发证)的程序处理
受理成婚挂号请求的条件是:
(一)婚姻挂号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成婚的男女两边共同到婚姻挂号处提出请求;
(三)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四)当事人两边均无爱人(未婚、离婚、丧偶);
(五)当事人两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联系;
(六)两边自愿成婚;
(七)当事人提交3张大2寸两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相片;
(八)当事人持有下列证件:
内地居民处理成婚挂号应当提交:自己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居民身份证与常住户口簿上的名字、性别、出生日期应当共同。不共同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居民身份证或许户口簿丢掉,当事人应当先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补办证件。)
香港居民处理成婚挂号应当提交:
①港澳居民交游内地通行证或许港澳同胞回乡证;
②香港居民身份证;
③经香港托付评判人公证的自己无爱人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联系的声明。
澳门居民处理成婚挂号应当提交:
①港澳居民交游内地通行证或许港澳同胞回乡证;
②澳门居民身份证;
③经澳门公证组织公证的自己无爱人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联系的声明。
台湾居民处理成婚挂号应当提交:
①台湾居民交游大陆通行证或许其他有用游览证件;
②自己在台湾地区寓居的有用身份证件;
③台湾公证组织公证的自己无爱人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联系的声明。
出国人员、华裔处理成婚挂号应当提交:
①自己的有用护照;
②寓居国公证组织或许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自己无爱人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联系的证明,或许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自己无爱人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联系的证明。
与我国无外交联系的国家出具的有关证明,应当经与该国及我国均有外交联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和我国驻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或许经第三国驻华使(领)馆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