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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提前恢复供水导致用户财产损失的行为人应否承担赔偿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24 02:55
在现实日子中,自来水公司因为对管道进行修理,或许工程进行施工的时分,往往需求中止自来水的供给,而自来水公司需求对受影响的用户进行告诉,那么因提早康复供水导致用户产业丢失的行为人应否承当补偿?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因提早康复供水导致用户产业丢失的行为人要不要承当补偿
一、因提早康复供水导致用户产业丢失的
陈*是某小区居民。2005年8月上旬,当地某自来水公司在该小区张贴了《停水通螂,称“因管道修理,定于某日12时至18时停水”。当日下午,陈*欲烧开水,翻开水阀放水未果,却没有及时关上。而自来水公司管道修理提早竣工,于当日巧时提早康复供水。其时,陈*家中无人,未关上的水间中自来水直往外溢,形成室内被淹。陈*以为某自来水公司未事前告诉居民即康复供水,是形成其产业危害的直接原因,遂向自来水公司索要补偿。某自来水公司以为自己没有提早供水的告诉职责,陈*的产业丢失是其本身疏忽大意形成的,拒绝给予补偿。在两边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况下,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行为人应否承当补偿
依据《合同法》的规则,供用水、供用气、供用热力合同,参照供用电合同的有关规则。关于供用电合同,《合同法》规则供电人应当依照国家规则的供电质量标准和约好安全供电。供电人未依照国家规则的供电质量标准和约好安全供电,形成用电人丢失的,应当承当危害补偿职责;供电人因供电设备方案检修、暂时检修、依法限电或许用电人违法用电等原因,需求中止供电时,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则事前告诉用电人。未事前告诉用电人中止供电,形成用电人丢失的,应当承当危害补偿职责;因自然灾害等原因断电,供电人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则及时抢修。未及时抢修,形成用电人丢失的,应当承当危害补偿职责。
在本案中,自来水公司与居民之间是供用水合同联系,这种合同归于格局合同的领域,应当参照《合同法》关于供用电合同的规则来确认当事人两边的权利职责。自来水公司有按合同确保供水的职责。停水告诉,仅是在实行合同过程中,呈现法令答应暂停实行合同职责的特别情况下,自来水公司依法实行的停水奉告职责。告诉中的6小时是暂停实行合同职责所答应最长停水期限,而非有必要中止供水期间。中止6小时供水仅仅对暂停实行合同职责的时限约束,意图一是限制自来水公司暂停实行合同职责的时刻,二是让居民住户作好预备,备足所需求的用水,保证居民停水期间的用水需求。告诉停水6小时不是两边作出的有必要停足6小时供水的约好。因而,供水是自来水公司应当实行的职责,提早康复供水是一种有利于公益,有利于出产、日子的活跃行为,自来水公司片面上没有差错,客观上与法不悖。至于提早康复供水是否需求先行告诉或奉告,我国法令没有规则提早康复供水有必要实行先行告诉或奉告职责,康复供水假如需求先行告诉,则必定导致康复供水的推迟,不利于公共利益,提早康复供水没有差错。简言之,停水不是自来水公司的合同职责。因而,本案中的停水告诉不归于狭义合同领域,不具有真实的合同含义,不是一份独立的法令含义上的合同,所奉告的6小时停水不是合同约好职责,提早康复供水不存在违约。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因提早康复供水导致用户产业丢失的行为人要不要承当补偿”问题进行的回答,经过事例的剖析,能够知道供水公司提早康复供水是正常的行为,用户因提早供水形成丢失的,供水公司不承当职责。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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