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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转让合同如何订立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20 09:01
著作权转让合同怎么缔结
由两边约好缔结。一著作权转让合同是指著作权人与受让人,就著作权人对著作享有的财产权部分或悉数的转让而达到的协议。转让著作权合同转让的只能是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则财产权,而不能是人身权。
依据著作权法规则,转让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则的权力,应当缔结书面合同。合同应包含下列首要条款:
1、著作的称号。称号要求准确无误。
2、转让的权力品种、地域规模和期间。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包含仿制权、发行权、租借权、展览权、扮演权、放映权、播送权、信息网络传达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等。转让其部分仍是悉数权力以及转让后运用的地域规模、运用的时刻等,当事人应在合同中清晰约好。
3、转让价金。转让价金是转让人因转让权力而应取得的酬劳。
4、交给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法。交给转让价金是受让人应承当的首要责任。交给转让价金在什么时刻交给、分期交给仍是一次性交给,受让人应按合同约好实行。
5、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指一方当事人不实行合同约好的责任,按照合同约好或法律规则而应承当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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