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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关系转移接续的流程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22 21:02

处理资料资料:户籍联系搬运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具体步骤参保人员提出请求,填写《参保表》和《城乡居民根本养老保险联系转入请求表》(以下简称《转入表》)。村(居)协办员担任查看其供给的资料是否完全,并...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联系搬运接续的流程有哪些的常识,跟着听讼网小编一同看看吧。
1.处理资料资料
(1)户籍联系搬运证明
(2)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2.具体步骤
参保人员提出请求,填写《参保表》和《城乡居民根本养老保险联系转入请求表》(以下简称《转入表》)。村(居)协办员担任查看其供给的资料是否完全,并按规矩时限将《参保表》和《转入表》及有关资料上报城镇(大街)事务所。转入地城镇(大街)事务所审阅无误后,应按规矩时限将《参保表》和《转入表》及有关资料上报县社保组织。转入地县社保组织复核无误后,应按规矩时限向转出地县社保组织寄送《城乡居民根本养老保险联系转入接纳函》(以下简称《接纳函》)和户籍联系搬运证明等相关资料的复印件。
转出地县社保组织接到《接纳函》和相关资料后,应对请求搬运人员相关信息进行核实,契合搬运规矩的,应及时经过信息系统为参保人员进行结息处理,打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联系转出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于次月经过金融组织将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贮存额一次性划拨至转入地县社保组织指定的银行账户,将《审批表》寄送转入地县社保组织,并停止请求搬运人员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联系。
转入地县社保组织收到《审批表》,承认转入的个人账户贮存额足额到账后,应及时进行实收处理,将参保、搬运信息录入信息系统,为转入人员树立、记载个人账户,并经过城镇(大街)事务所或村(居)委会奉告转入人员。现已在转出地完结当年度缴费的人员,在转入地不再交纳当年保费。
3.搬运接续规矩
(1)统筹区域内搬运
在本县范围内搬迁户籍的参保人员,不需搬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联系,应直接处理户籍地址改变登记手续。
(2)跨统筹区域搬运
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跨省、地市、县搬运的,转出地县社保组织应将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联系和个人账户贮存额一次性转入新参保地,由新参保地为其处理参保缴费手续。一起,转出地社保组织应当依照规矩保存原有记载备检。
(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员工养老保险搬运接续
参与城镇员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到达城镇员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城镇员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伸缴费至15年)的,在城镇员工养老保险待遇收取地请求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员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悉数贮存额并入城镇员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兼并核算或折算为城镇员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城镇员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缺乏15年的,在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收取地提出请求处理从城镇员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镇员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悉数贮存额并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参与城镇员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兼并核算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
参保人员若在同一年度内一起参与城镇员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其重复缴费时段(按月核算,下同)只核算城镇员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并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重复缴费时段相应个人缴费和团体补助交还自己。
(1)现已收取待遇的联系不再搬运
参保人员现已按规矩收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管户籍是否搬迁,其养老保险联系不搬运,持续在原参保地收取待遇,待遇收取资历核对作业由户籍迁入地社保组织帮忙完结。
4.不同养老保险制度的联接
(1)老农保参保人员转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时,可将老农保个人账户贮存额记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2)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与被征地农人养老保障制度的联接,依照“只叠加、不扣减、不冲销”的准则履行。
5.处理地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间联系搬运,在转入地村(居)委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镇员工养老保险联系搬运,在待遇收取地县级社保经办组织。
这些便是咱们在这方面的常识。期望小编的这篇文章能给你带来协助。假如你想要了解更多关于这些方面的内容,也能够到网上进行查找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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