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征求《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纲要)2005-2010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19 09:47发布部分: 卫生部办公厅发布文号: 卫办监督函〔2005〕146号国务院法制办秘书行政司,国家展开和变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家安全出产监管总局、劳动和社会保证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出产建造兵团卫生局及计划单列市卫生局:依据《作业病防治法》第 九条的规则,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关于加强作业病防治的指示精力,我部在展开专题研究的根底上,起草了《国家作业病防治规划(大纲)(2005-2010年)》(初稿),在寻求国务院法制办、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安全出产监管总局、劳动和社会保证部等部分的定见后进行了修正,现将修正后的《国家作业病防治规划(大纲)(2005-2010年)》(寻求定见稿)印发给你们。请于4月30日前将书面定见反应卫生部执法监督司。联系人:肖国兵联系电话:010-68792041,68792401传真:010-68792400E-mail:xiaogb@sohu.com卫生部办公厅二○○五年四月十二日附件:《国家作业病防治规划(大纲)(2005~2010年)》(寻求定见稿)目录一、布景二、指导思想三、规划政策四、战略和办法五、要点作业病防治项目与投入六、监督、查核与评价一、布景作业卫生是坚持和促进国民经济可持续展开的重要保证,是坚持以人为本、维护社会出产力要素中最活泼要素的现代理念,是全面建造社会主义调和社会的重要内容,是社会经济展开和社会文明与前进的重要标志。作业病防治作业关系到广阔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我国经济健康展开和构建社会主义调和社会政策的完成。自2002年5月1日《作业病防治法》颁布施行以来,我国作业病损害的严峻形势得到了必定程度的遏止,可是仍未能得到底子处理,严重作业病损害事端时有发生。为进一步遵循执行《作业病防治法》的各项规则,正确处理和处理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健康效益的调和,遵循《作业病防治法》的权力和职责的调和以及政府相关部分在实施作业病防治职责的调和,维护劳动者的作业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展开,全面构建社会主义调和社会,依据《作业病防治法》第 九条\'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当地人民政府应当拟定作业病防治规划,将其归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展开计划,并安排施行\'的规则,编制2005~2010年国家作业病防治规划。二、指导思想仔细遵循执行《作业病防治法》等作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强化作业病防治的大卫生观念,坚持作业病防治作业\'防备为主、防治结合\'的政策,实施分类管理、综合治理;依托科技前进和教育,发动全社会参加,加强部分和谐,树立\'用人单位职责,政府依法监管,作业依法自律,员工群众监督\'的作业病防治作业机制;保证广阔劳动者可以取得根底作业卫生服务,根本完成\'人人享有作业卫生保健\';维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推进经济展开,为构建社会主义调和社会做出奉献。三、规划政策(一)总政策至2010年,使全国作业场所作业病损害程度显着减轻,作业病发病水平有所下降,严重作业病损害事端明显削减,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得到充沛保证。(二)分化政策树立、完善作业病防治作业监督管理体系和保证机制,切实执行各部分作业病防治职责及作业病防治专项经费;树立、健全国家作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技能标准体系;树立、健全劳动者工伤保险和作业病医治保证体系;树立用人单位作业卫生的激励机制;树立、完善作业病防备、操控技能体系;完善作业病防备、操控的监测和信息管理体系;树立防备严重作业中毒的有用办法,活跃防备、操控严重损害劳动者健康的严重作业病;进步对严重作业中毒的快速应急反应和处置才能。(三)目标1.建造项目作业病损害卫生分类管理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