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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11 23:18
诉讼时效,是指权力人恳求人民法院依强制程序维护其合法权益而提起诉讼的法定有效期限
浅显地说:诉讼时效是指法律规则你的某种权力必须在必定时刻内行使,超越这个期间就不再受法律维护了。
我国法律规则了哪些诉讼时效?
一般诉讼时效:
我国《民法总则》榜首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恳求维护民事权力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短期诉讼时效:
我国《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则:身体遭到损伤要求补偿的;出售不合格的产品未声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存放资产被丢掉或损毁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一年。
特别诉讼时效:
是指《民法通则》以外法律法规特别规则的时效。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规则:货品买卖合同争议的诉讼时效期限为四年。
最长时效:
以上三种诉讼时效,都是从知道或许应当知道权力被损害时起核算的。
可是,假设权力人很长时刻才知道(比方50年后才知道,再加上二年诉讼时效,便是52年),这会将时效拉得很长,很不利于法院收集依据和正确处理胶葛。
为此,我国《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则:最长时效为20年,从权力被损害之日起核算,适用于全部民事胶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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