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推荐:扬州市补、换领机动车号牌办理材料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05 23:00关于扬州市补、换领机动车号牌处理资料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日听讼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期望能够帮您答疑解惑。
1、《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公车单位的被委托人签字,私车自己签字);
2、机动车一切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归于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行政法令部分依法没收并拍卖,或许被裁决组织依法裁决判定,或许被人民法院调停、裁决、判定机动车一切权搬运时,原机动车一切人未向现机动车一切人供给机动车挂号证书、号牌或许行驶证的,现机动车一切人在处理搬运挂号时,应当提交人民法院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挂号证书、号牌或许行驶证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原件,或许人民检察院、行政法令部分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挂号证书、号牌或许行驶证的证明原件;
4、归于换领的,还应供给原机动车号牌;
5、归于丢失一部份的,还应供给剩下的悉数部份机动车号牌;
6、归于车辆署理挂号的,还应供给署理人身份证明和机动车一切人出具的具有法令效力的书面委托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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