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可作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30 13:06
刑事顺便民事诉讼被告人的品种
刑事顺便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处理被告人刑事职责的一起,顺便处理因被告人的违法行为所形成的物质丢失的补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履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说》第86条规则顺便民事诉讼中依法负有补偿职责的被告人包含:
1、刑事被告人(公民、法人和其他安排)及没有被追查刑事职责的其他一起致害人。
2、未成年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
3、已被履行死刑的罪犯的遗产继承人。
4、一起违法案子中,案子审结前已逝世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
5、其他对刑事被告人的违法行为依法应当承当民事补偿职责的单位和个人。所谓的“其他对刑事被告人的违法行为依法应当承当民事补偿职责的单位和个人”,结合司法实践,一般存在以下几种:
①在经营活动中违法的刑事被告人地点企业法人;
②履行公务中违法的刑事被告人地点的单位;
③在办理上有差错致违法行为发作的单位;
④明知取保候审被告人逃匿下落,但回绝供给地址或回绝找回,以及勾结帮忙其逃匿的取保候审保证人;
⑤其他应当承当职责的人。
刑事顺便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处理被告人刑事职责的一起,顺便处理因被告人的违法行为所形成的物质丢失的补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履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说》第86条规则顺便民事诉讼中依法负有补偿职责的被告人包含:
1、刑事被告人(公民、法人和其他安排)及没有被追查刑事职责的其他一起致害人。
2、未成年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
3、已被履行死刑的罪犯的遗产继承人。
4、一起违法案子中,案子审结前已逝世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
5、其他对刑事被告人的违法行为依法应当承当民事补偿职责的单位和个人。所谓的“其他对刑事被告人的违法行为依法应当承当民事补偿职责的单位和个人”,结合司法实践,一般存在以下几种:
①在经营活动中违法的刑事被告人地点企业法人;
②履行公务中违法的刑事被告人地点的单位;
③在办理上有差错致违法行为发作的单位;
④明知取保候审被告人逃匿下落,但回绝供给地址或回绝找回,以及勾结帮忙其逃匿的取保候审保证人;
⑤其他应当承当职责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