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伪造停止流通人民币犯罪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05 20:54
假造是咱们常常会在新闻中看到的一个词语,假造中止流转人民币也是假造违法中一种很常见的罪过。那么假造中止流转人民币违法吗?下面听讼小编为我们整理了这方面的常识,欢迎阅览!
假造钱银罪是指仿制人民币或外国钱银的款式,不合法制造假钱银,假充法定钱银的行为。
[刑法条文]
第一百七十条假造钱银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许死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许没收产业:
(一)假造钱银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假造钱银数额特别巨大的;
(三)有其他特别严峻情节的。
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三款假造钱银并出售或许运送假造的钱银的,按照本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则科罪从重处分。
[立案追诉规范]
关于公安机关统辖的刑事案子立案追诉规范的规则(二)
第十九条[假造钱银案(刑法第一百七十条)]假造钱银,涉嫌下列景象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假造钱银,总面额在二千元以上或许币量在二百张(枚)以上的;
(二)制造钱银版样或许为别人假造钱银供给版样的;
(三)其他假造钱银应予追查刑事责任的景象。
本规则中的“钱银”是指流转的以下钱银:
(一)人民币(含一般纪念币、贵金属纪念币)、港元、澳门元、新台币;
(二)其他国家及区域的法定钱银。
贵金属纪念币的面额以我国人民银行授权我国金币总公司的初始出售价格为准
[相关法令]
《我国人民银行法》第四十一条假造人民币、出售假造的人民币或许明知是假造的人民币而运送的,依法追查刑事责任。变造人民币、出售变造的人民币或许明知是变造的人民币而运送,构成违法的,依法追查刑事责任;情节细微的,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五千元以下罚款。
[司法解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假造钱银等案子具体运用法令若于问依题的解说》
(2000.9.8法释〔2000]26号)
为依法惩治假造钱银,出售、购买、运送假币等违法活动,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则,现就审理这类案子具体运用法令的若干问题解说如下:第一条假造钱银的总面额在二千元以上不满三万元或许币量在二百张(枚)以上缺乏三千张(枚)的,按照刑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则,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假造钱银的总面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归于“假造钱银数额特别巨大”。行为人制造钱银版样或许与别人事前通谋,为别人假造钱银供给版样的,按照刑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则科罪处分。第七条本解说所称“钱银”是指可在国内市场流转或许兑换的人民币和境外钱银。钱银面额应当以人民币核算,其他币种以案发时国家外汇处理机关发布的外汇牌价折算成人民币。
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审理金融违法案子作业座谈会纪要》(2001.1、21法[2001〕8号)
关于损坏金融处理次序罪关于假币违法。假币违法的确认。假币违法是一种严峻损坏金融处理次序的违法。只需有根据证明行为人施行了出售、购买、运送、运用假币行为,且数额较大,就构成违法。假造钱银的,只需施行了假造行为,不管是否完结悉数印制工序,即构成假造钱银罪;关于没有制造出制品,无法核算假造、出售假币面额的,或许制造、出售用于假造钱银的版样的,不确认违法数额,根据违法情节决议惩罚。明知是假造的钱银而持有,数额较大,根据现有根据不能确认行律为人是为了进行其他假币违法的,以持有假币罪科罪处分;如果有根据证明其持有的假币已构成其他假币违法的,应当以其他假币违法据科罪处分。假币违法罪名的确认。假币违法案子中违法分子施行数个相关行为的,在确科罪名时应掌握以下准则:(1)对同一宗假币施行了法令规则为挑选性罪名的行为,应根据行为人所施行的数个行为,按相关罪名刑法规则的摆放次序并排确科罪名,数额不累计核算,不实行数罪并罚。(2)对不同宗假币施行法令规则为挑选性罪名的行为,并排确科罪名,数额按悉数假币面额累计核算,不实行数罪并罚。(3)对同一宗假币施行了刑法没有规则为挑选性罪名的数个违法行为,择一重罪从重处分。如假造钱银或许购买假币后运用的,以假造钱银罪或购买假币罪科罪,从重处分。(4)对不同宗假币施行了刑法没有规则为挑选性罪名的数个违法行为,别离科罪,数罪并罚。出售假币被抄获部分的处理。在出售假币时被捕获的,除现场抄获的假币应确认为出售假币的违法数额定,现场之外内行为人居处或许其他躲藏地抄获的假币,亦应确认为出售假币的违法数额。但有根据证明后者是行为人有施行其他假币违法的在外。制造或许出售假造的台币行为的处理。关于假造台币的,应当以假造钱银罪科罪处分;出售假造的台币的,应当以出售假币罪科罪处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假造钱银等案子具体运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二)法释〔2010〕14号
为依法惩治假造钱银、变造钱银等违法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则和近一个时期的司法实践,就审理此类刑事案子具体运用法令的若干问题解说如下:
第一条模仿真钱银的图画、形状、颜色等特征不合法制造假币,假充真币的行为,应当确认为刑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则的“假造钱银”。
对真钱银选用剪贴、挖补、揭层、涂抹、移位、重印等办法加工处理,改动真币形状、价值的行为,应当确认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则的“变造钱银”。
第二条一起选用假造和变造手法,制造真伪凑集钱银的行为,按照刑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则,以假造钱银罪科罪处分。
第三条以正在流转的境外钱银为目标的假币违法,按照刑法第一百七十条至第一百七十三条的规则科罪处分。
假境外钱银违法的数额,按照案发当日我国外汇交易中心或许我国人民银行授权组织发布的人民币对该钱银的中心价折合成人民币核算。我国外汇交易中心或许我国人民银行授权组织未发布汇率中心价的境外钱银,按照案发当日境内银行人民币对该钱银的中心价折算成人民币,或许该钱银在境内银行、世界外汇市场对美元汇率,与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心价进行套算。
第四条以我国人民银行发行的一般纪念币和贵金属纪念币为目标的假币违法,按照刑法第一百七十条至第一百七十三条的规则科罪处分。
假一般纪念币违法的数额,以面额核算;假贵金属纪念币违法的数额,以贵金属纪念币的初始出售价格核算。
第五条以运用为意图,假造中止流转的钱银,或许运用假造的中止流转的钱银的,按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则,以诈骗罪科罪处分。
第六条此前发布的司法解说与本解说不一致的,以本解说为准。
两高一部《关于严峻冲击假币违法活动的告诉》(2009年、9节选)
二、密切合作,强化合力。在处理假币违法案子中,各地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要加强和谐合作,及时交流状况,构成冲击合力,进步作业成效。公安机关要自动加强与检察机关的交流,严峻案子请检察机关提早介入;需求补充侦查的,要根据检察机关的要求赶快补充侦查。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假币违法案子,要及时介入,参加对严峻案子的评论,对案子的法令适用和根据的搜集、固定等提出定见和主张。人民法院关于严峻假币违法案子,要加强审理力气,依法快审快结。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则,假币违法案子的地域统辖应当遵从以违法地统辖为主,违法嫌疑人居住地统辖为辅的准则。假币违法案子中的违法地,既包含违法预谋地、行为发生地,也包含运送假币的途经地。假币违法案子中的违法嫌疑人居住地,不只包含违法嫌疑人常常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也包含其暂时居住地。几个公安机关都有权统辖的假币违法案子,由开始立案地或许首要违法地公安机关统辖;对统辖有争议或许状况特别的,由一起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统辖。如需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指定统辖的,公安机关要及时提出相关主张。经审查需求指定的,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要依法指定统辖。
三、严峻依法,从严惩办。各地公安司法机关处理假币违法案子要一直坚持依法严惩的准则,坚决根绝以罚代刑、以拘代刑、重罪轻判、降格处理,充分发挥惩罚的震慑力。公安机关关于涉嫌假币违法的,有必要依法立案,仔细查验;对有根据证明有违法事实,或许判处徒刑以上惩罚的违法嫌疑人,要赶快提请批准逮捕并抓住侦查,及时移交审查申述。检察机关关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移交审查申述的假币违法案子,契合批捕、申述条件的,要依法赶快予以批捕、申述。一起违法案子中虽然有同案犯在逃,但关于有根据证明有违法事实的已捕获的违法嫌疑人,要依法批捕、申述;关于的确需求补充侦查的案子,要制造具体、具体的补充侦查提纲。人民法院关于假币违法要依法从严惩办,关于假币违法累犯、惯犯、涉案假币数额巨大或许悉数流入社会的违法分子,要坚决重判;关于假造钱银集团的首要分子、骨干分子,假造钱银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峻情节,罪过极端严峻的违法分子,应当判处死刑的,要坚决依法判处死刑。上级法院要加强对下级法院审判作业的辅导,保证依法及时正确审判假币违法案子。
四、强化宣扬,营建气势。各地公安司法机关要挑选典型事例,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采纳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宣扬教育作业,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假币违法的社会危害性和严峻法令结果,自觉抵抗并活跃检举揭露假币违法违法活动,构成严峻冲击假币违法的强壮言论气势。
[从重情节]
一、假造钱银并出售或运送伪币的,从重处分。(《刑法》第一百七十三条)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坚决冲击骗得出口退税严峻惩治金融和财税范畴违法活动的告诉》(1996.2.17法发[1996]5号)三、要注意依法追查税务、海关、银行作业人员和其他国家机关作业人员玩忽职守违法的刑事责任。对上述人员与其他违法分子内外勾结或参加金融、财税范畴违法活动的,要以共犯从重处分。其中有贪婪、纳贿的,要数罪并罚,从重判处。
[阐明]
一、本罪损害的客体是国家的钱银处理制度和金融次序,损害的目标是我国的国家钱银即人民币和外国或区域的法定流转钱银。行为人只需施行了假造钱银的行为,不管其是否运用、出售,也不管其是在境内运用仍是流向境外,即构本钱罪。
二、本罪的建立替代了1979年《刑法》假造国家钱银罪的规则,原罪名只维护我国的国家钱银,对不合法假造外国钱银的行为则不能适用,不利于冲击假造钱银的违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损坏金融次序违法的决议》将假造人民币和境外钱银的行为包含在一个新罪名里,并进步了法定刑,规则最高可判处死刑。
三、不合法运送、带着、邮递假造的钱银进出国(边)境的,以私运伪币罪论处。行为人既有私运伪币违法行为又有假造钱银违法的,从一重罪论处;别离构成两罪的,数罪并罚。
四、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议虽未废止,但有关刑事责任的内容已归入新《刑法》,科罪量刑应根据新《刑法》和新作出的司法解说。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