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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至六级工伤人员领取伤残津贴的条件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29 18:09

一、每年工伤保险定时待遇调整包含哪些人员?
答:(1)经市劳作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伤残等级为1-4级的工伤人员;(2)经市劳作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伤残等级为5-6级,并由用人单位发给伤残补贴的工伤人员;(3)因工逝世员工的供养人员。
二、五至六级工伤人员收取伤残补贴的条件?
答:有必要一起具有:(1)经市劳作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伤残等级为5-6级的工伤人员;(2)未处理退休手续的在员工伤人员;(3)用人单位无法组织作业,已处理退出作业岗位手续的工伤人员。
三、五至十级工伤人员与用人单位免除或许停止劳作联系时,由工伤基金付出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用人单位付出的一次性工作补助金怎么核算?
答:员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的,依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则与用人单位免除或许停止劳作联系时,用人单位付出的一次性伤残工作补助金和工伤基金付出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规范为:
(一)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依照核算部分最近一次发布的当地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与免除、停止劳作联系时的年纪之差核算,五级的,每满一年发给 1.4个月的当地员工平均工资;六级的,每满一年发给1.2个月的当地员工平均工资;七级的,每满一年发给1个月的当地员工平均工资;八级的,每满一年发给0.8个月的当地员工平均工资;九级的,每满一年发给0.4个月的当地员工平均工资;十级的,每满一年发给0.2个月的当地员工平均工资。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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