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怎样确定起诉时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24 03:03
" 债务人歹意下落不明,申述时效怎么核算"
问: 2002年,孔某的一位朋友向他借了一万块钱现金,并给打了一个,其时说好一个月就还钱,但一个月后,孔某的这位朋友并没有及时还钱,孔某几回索要欠款,但这位朋友却一向延迟不还,2003年8月份, 孔某的这位朋友忽然下落不明,直到现在,这一万块钱也没归还。孔某问,他现在索要这一万块钱欠款,是不是过了诉讼时效(欠款的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过了时效的欠款,还能追讨吗)
答:能够,孔某索要欠款的诉讼时效没有过。
民事案件的诉讼时效为两年,即便对当事人超越诉讼时效期间申述的,人民法院也应受理。受理后查明诉讼时效是否有间断、间断、延伸的事由,假如没有则判定驳回诉讼请求,假如有诉讼时效间断、间断、延伸的事由则进行实体上的审理。
孔某与朋友间的假贷发作在2002年,告贷期限为一个月。那么诉讼时效应从还款期限届满后第二日起算,诉讼时效2年。但孔某一个月后向朋友索要钱款为向债务人建议权力,此刻诉讼时效发作间断,诉讼时效从头起算,即从孔某最终一次向朋友索要欠款时起算,诉讼时效仍为2年。而之后孔某朋友下落不明至今为诉讼时效间断的法定事由,因而诉讼时效未过,孔某仍可向法院申述,在实体上未损失胜诉权。
并且,法律规则诉讼时效间断的规则,能够最大极限地维护债权人利益,防止债务人的歹意逃债行为。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