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颁发《高速公路公司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13 08:18
发布部分: 交通部、财政部 发布文号: 财工字[1997]5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方案单列市财政厅(局)、交通厅(局):为了规范高速公路公司财政行为,加强财政处理和经济核算,依据《企业财政公例》,并结合高速公路公司的特色,特拟定《高速公路公司财政处理办法》。现予颁布,自1997年7月1日起实施。实行中有何问题,望及时函告咱们。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习惯我国高速公路建造、运营、处理的需求,规范高速公路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政行为,加强财政处理和经济核算,依据《企业财政公例》,并结合高速公路公司特色,拟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建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从事高速公路(含独立的大桥和地道)运营(含建造)的公司。从事除高速公路以外公路运营活动的公司也适用本办法。公司所属从事其他职业生产运营的独立核算单位,应参照相应职业财政制度实行。
第三条 公司应当在处理工商挂号或许改变挂号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财政机关提交公司建立同意证书、营业执照、规章等文件或许改变文件的复制件。并依据税务机关的规则进行相应的税务挂号。
第四条 公司财政处理的基本任务和办法是,做好各项财政收支的方案、操控、核算、剖析和查核作业,依法合理筹措资金,有用运用公司各项财物,努力提高经济效益。公司应建立健全财政处理制度,完善内部运营责任制,严格实行国家规则的各项财政开支规模和规范,照实反映企业财政状况和运营效果,依法核算交纳国家税收,并承受主管财政机关的查看监督,确保出资者权益不受侵略。
第五条 公司财政部分应积极参与高速公路项目的评价、概预算检查、投标、评标、经济合同的拟定,以及竣工检验、编制决算等全过程的处理和公司运营决议计划;担任资金的筹措、调集和运用;健全内部财政处理制度,做好财政处理根底作业。
第二章 资金筹措第六条 建立公司必须有法定的资本金。资本金是指公司在工商行政处理部分挂号的注册资金。资本金依照出资主体分为国家资本金、法人资本金、个人资本金以及外商资本金等。国家资本金为有权代表国家出资的政府部分或许组织以国有财物投入公司构成的资本金。政府部分拨入公司的公路建造资金,作为国家资本金。法人资本金为其他法人单位以其依法能够分配的财物投入公司构成的资本金。政府部分专项用于公路建造的资金,关于经过出资组织投入公司的,作为公司的法人资本金。个人资本金为以个人合法财产投入公司构成的资本金。外商资本金为外国出资者以及我国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出资者投入公司构成的资本金。
第七条 公司依据国家法令、法规和合同、规章的规则,能够采纳国家出资、各方集资或许发行股票等方法筹措资本金。出资者能够用现金、什物、无形财物等方式向公司出资。出资者依照出资份额或许合同、规章的规则,共享公司赢利和分管危险及亏本。资本金能够一次筹措,也能够分期筹措。分期筹措是指依据工程进度以及对资金的需求,并按出资合同、协议、规章规则的时限分期筹足,其间,第一次出资者出资不得低于其应出资额的15%,并且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出资者未依照出资合同、协议、规章的约好实行出资责任的,公司或许其他出资者能够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第八条 公司在筹措资本金过程中吸收出资者的无形财物(不包括土地运用权和公路运营权)出资不得超越注册资本的20%;因状况特别,需求超越20%的,应当经有关机关检查同意,可是最高不得超越30%。法令还有规则的从其规则。以公路运营权进行出资的,首要应向国有财物处理部分请求评价立项,经合格的国有财物评价组织评价,报国有财物处理机关承认后投入。公司不得吸收出资者已建立有担保物权及租借财物的出资。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方案单列市财政厅(局)、交通厅(局):为了规范高速公路公司财政行为,加强财政处理和经济核算,依据《企业财政公例》,并结合高速公路公司的特色,特拟定《高速公路公司财政处理办法》。现予颁布,自1997年7月1日起实施。实行中有何问题,望及时函告咱们。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习惯我国高速公路建造、运营、处理的需求,规范高速公路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政行为,加强财政处理和经济核算,依据《企业财政公例》,并结合高速公路公司特色,拟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建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从事高速公路(含独立的大桥和地道)运营(含建造)的公司。从事除高速公路以外公路运营活动的公司也适用本办法。公司所属从事其他职业生产运营的独立核算单位,应参照相应职业财政制度实行。
第三条 公司应当在处理工商挂号或许改变挂号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财政机关提交公司建立同意证书、营业执照、规章等文件或许改变文件的复制件。并依据税务机关的规则进行相应的税务挂号。
第四条 公司财政处理的基本任务和办法是,做好各项财政收支的方案、操控、核算、剖析和查核作业,依法合理筹措资金,有用运用公司各项财物,努力提高经济效益。公司应建立健全财政处理制度,完善内部运营责任制,严格实行国家规则的各项财政开支规模和规范,照实反映企业财政状况和运营效果,依法核算交纳国家税收,并承受主管财政机关的查看监督,确保出资者权益不受侵略。
第五条 公司财政部分应积极参与高速公路项目的评价、概预算检查、投标、评标、经济合同的拟定,以及竣工检验、编制决算等全过程的处理和公司运营决议计划;担任资金的筹措、调集和运用;健全内部财政处理制度,做好财政处理根底作业。
第二章 资金筹措第六条 建立公司必须有法定的资本金。资本金是指公司在工商行政处理部分挂号的注册资金。资本金依照出资主体分为国家资本金、法人资本金、个人资本金以及外商资本金等。国家资本金为有权代表国家出资的政府部分或许组织以国有财物投入公司构成的资本金。政府部分拨入公司的公路建造资金,作为国家资本金。法人资本金为其他法人单位以其依法能够分配的财物投入公司构成的资本金。政府部分专项用于公路建造的资金,关于经过出资组织投入公司的,作为公司的法人资本金。个人资本金为以个人合法财产投入公司构成的资本金。外商资本金为外国出资者以及我国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出资者投入公司构成的资本金。
第七条 公司依据国家法令、法规和合同、规章的规则,能够采纳国家出资、各方集资或许发行股票等方法筹措资本金。出资者能够用现金、什物、无形财物等方式向公司出资。出资者依照出资份额或许合同、规章的规则,共享公司赢利和分管危险及亏本。资本金能够一次筹措,也能够分期筹措。分期筹措是指依据工程进度以及对资金的需求,并按出资合同、协议、规章规则的时限分期筹足,其间,第一次出资者出资不得低于其应出资额的15%,并且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出资者未依照出资合同、协议、规章的约好实行出资责任的,公司或许其他出资者能够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第八条 公司在筹措资本金过程中吸收出资者的无形财物(不包括土地运用权和公路运营权)出资不得超越注册资本的20%;因状况特别,需求超越20%的,应当经有关机关检查同意,可是最高不得超越30%。法令还有规则的从其规则。以公路运营权进行出资的,首要应向国有财物处理部分请求评价立项,经合格的国有财物评价组织评价,报国有财物处理机关承认后投入。公司不得吸收出资者已建立有担保物权及租借财物的出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