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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学生可以享受助学金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21 16:53

责任教育法规则,国家建立助学金,协助贫困学生就学。所谓助学金是指国家建立的对家庭经济有困难的学生的日子费和学习费予以的经济补助,由国家预算中教育事业费及其他各部门的事业费拨付,用以处理贫困学生的学习和日子困难。
根据我国责任教育的不同学习阶段所需费用的实际状况和不同区域的经济发展状况,享用责任教育助学金的贫困学生首要包含:
1.初级中等校园的家庭经济有困难的学生,即在施行九年制责任教育区域的初中阶段,家庭经济的确困难的学生。
2.特殊教育校园的家庭经济有困难的学生。
3.少量民族聚居区域、经济困难区域、边远区域的小学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4.其他寄宿小学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在人口寓居涣散,自然条件较差的区域或许牧区,为了确保这些区域的孩子能够承受责任教育,一般会建立寄宿制小学。这样学生在校园会集食宿,也会添加家庭的经济开支,关于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也能够享用助学金。
在乡镇和大部分农村区域,一般家庭都能够担负孩子在责任教育期间所需开支的费用,所以这些区域的小学不建立助学金。关于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少量学生,一般可通过减免杂费的方法处理。
助学金的发放应根据各地的经济水平、学生家庭的困难程度和家庭经济状况的改变及时进行调整,要公正合理并要防止平均主义。实施助学金准则的具体方法,由省级人民政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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