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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后的效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20 10:36

    房子租借合同处理挂号存案后,具有下列对立第三人效能:
    ①在租借期间租借人出售该房子的,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②租借期届满租借人需将该房子再租借的,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
    ③房子租借期间,租借人将该房子出售给第三人,第三人应持续实行原租借合同;
    ④房子租借期间,租借人将已租借的房子设定典当,该典当物被依法处分给第三人的,第三人应持续履 行原租借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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