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释义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26 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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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是由一般合伙开展而来的一种合伙方法。二者的首要区别是,一般合伙的整体合伙人(一般合伙人)担任合伙的经营办理,并对合伙债款承当无限连带职责。有限合伙由两种合伙人组成,一是一般合伙人,担任合伙的经营办理,并对合伙债款承当无限连带职责;二是有限合伙人,一般不担任合伙的经营办理,并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合伙债款承当有限职责。有限合伙首要在英美法系国家存在,在大陆法系国家,与之相类似的安排是两合公司。
有限合伙交融了一般合伙和有限公司的长处。与有限公司比较,一般合伙人直接从事合伙的经营办理,使合伙的安排结构简略,节约办理费用和运营本钱;一般合伙人对合伙要承当无限职责,能够促使其对合伙的办理尽职尽责。一起,对有限合伙自身不征所得税,直接对合伙人征收所得税,避免了公司的两层税负。与一般合伙比较,答应出资者以承当有限职责的方法参与合伙成为有限合伙人,解除了出资者承当无限职责的后顾之虑,有利于招引出资。
因为有限合伙的上述特色,实践中为本钱与智力的结合供给了一种便当的安排方法。即具有财力者作为有限合伙人,具有专业知识和技能者作为一般合伙人,二者一起组成以有限合伙为安排方法的风险出资组织,从事高科技项目的出资。国外这种做法较为遍及。
我国本来的合伙企业法没有规则有限合伙准则,并且有的条文对建立有限合伙构成直接约束,使我国的风险出资职业难以选用这一准则。修订后的合伙企业法,为习惯风险出资职业的开展,鼓舞立异,一起为市场主体供给更多的企业安排方法,引进了有限合伙企业准则,并以专章的方法对其进行规则。
有限合伙是由一般合伙开展而来的一种合伙方法。二者的首要区别是,一般合伙的整体合伙人(一般合伙人)担任合伙的经营办理,并对合伙债款承当无限连带职责。有限合伙由两种合伙人组成,一是一般合伙人,担任合伙的经营办理,并对合伙债款承当无限连带职责;二是有限合伙人,一般不担任合伙的经营办理,并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合伙债款承当有限职责。有限合伙首要在英美法系国家存在,在大陆法系国家,与之相类似的安排是两合公司。
有限合伙交融了一般合伙和有限公司的长处。与有限公司比较,一般合伙人直接从事合伙的经营办理,使合伙的安排结构简略,节约办理费用和运营本钱;一般合伙人对合伙要承当无限职责,能够促使其对合伙的办理尽职尽责。一起,对有限合伙自身不征所得税,直接对合伙人征收所得税,避免了公司的两层税负。与一般合伙比较,答应出资者以承当有限职责的方法参与合伙成为有限合伙人,解除了出资者承当无限职责的后顾之虑,有利于招引出资。
因为有限合伙的上述特色,实践中为本钱与智力的结合供给了一种便当的安排方法。即具有财力者作为有限合伙人,具有专业知识和技能者作为一般合伙人,二者一起组成以有限合伙为安排方法的风险出资组织,从事高科技项目的出资。国外这种做法较为遍及。
我国本来的合伙企业法没有规则有限合伙准则,并且有的条文对建立有限合伙构成直接约束,使我国的风险出资职业难以选用这一准则。修订后的合伙企业法,为习惯风险出资职业的开展,鼓舞立异,一起为市场主体供给更多的企业安排方法,引进了有限合伙企业准则,并以专章的方法对其进行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