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权的权利可以怎样分类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14 17:49
依权力之性质为规范,可分为固有权和非固有权,前者指依据公司法规则不得以规章或股东会议予以掠夺的权力,如特别权与共益权,后者指可依公司规章或股东会议加以掠夺的权力,自益权多属此类权力。
股东权中的上述权力又可依不同规范进行分类:
1.依权力行使之意图为规范,可分为自益权与共益权,自益权是指股东专为自己利益行使的权力,如发给股票或其他股权证明恳求权、股份转让权、股息和盈利分配恳求权、公司剩下产业分配恳求权等,共益权是指股东为自己利益一起也为公司利益而行使的权力,如到会股东会并表决权、恳求法院宣告股东会抉择无效权、恳求招集股东暂时会或自行招集权。
2.依权力主体之不同为规范,可分为普通股股东权和特别股股东权,前者是指一般股东享有的权力,后者则是专属特别股股东所享有的权力,有关特别股股东权力的规模、行使次序、数额、优惠待遇约束等一般都在公司规章中加以规则。我国公司法对此未作规则。
3.依权力之性质为规范,可分为固有权和非固有权,前者指依据公司法规则不得以规章或股东会议予以掠夺的权力,如特别权与共益权,后者指可依公司规章或股东会议加以掠夺的权力,自益权多属此类权力。
4.依权力之行使方法,可分为独自股东权和少量股东权,前者指股东一人可独自行使的权力,如表决权、股息盈利分配恳求权、股东代表诉讼权等,后者指达不到必定股份数额便不能行使的权力,如股东会暂时招集恳求权、公司重整请求权等。
股东权中的上述权力又可依不同规范进行分类:
1.依权力行使之意图为规范,可分为自益权与共益权,自益权是指股东专为自己利益行使的权力,如发给股票或其他股权证明恳求权、股份转让权、股息和盈利分配恳求权、公司剩下产业分配恳求权等,共益权是指股东为自己利益一起也为公司利益而行使的权力,如到会股东会并表决权、恳求法院宣告股东会抉择无效权、恳求招集股东暂时会或自行招集权。
2.依权力主体之不同为规范,可分为普通股股东权和特别股股东权,前者是指一般股东享有的权力,后者则是专属特别股股东所享有的权力,有关特别股股东权力的规模、行使次序、数额、优惠待遇约束等一般都在公司规章中加以规则。我国公司法对此未作规则。
3.依权力之性质为规范,可分为固有权和非固有权,前者指依据公司法规则不得以规章或股东会议予以掠夺的权力,如特别权与共益权,后者指可依公司规章或股东会议加以掠夺的权力,自益权多属此类权力。
4.依权力之行使方法,可分为独自股东权和少量股东权,前者指股东一人可独自行使的权力,如表决权、股息盈利分配恳求权、股东代表诉讼权等,后者指达不到必定股份数额便不能行使的权力,如股东会暂时招集恳求权、公司重整请求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