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评估的含义及房地产评估的类型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31 19:42
望文生义,房地产评价能够简略地了解为估测房地产的价格。但科学、精确且具有法令效力的评价,有必要是由专业评价人员依据据评价意图,遵从房地产价格的构成规则与评价准则,依照评价程序,运用科学的评价办法,并结合评价人员的丰厚经历所进行的评价。因而,了解房地产评价首要有必要把握如下有关概念。
房地产评价的类型
1、"一般评价":这类评价一般是在买卖两边发作不合定见或有争议时,求助于评价组织,以处理不合和争议,使之趋于共同的手法,一般不具有法令效力,是参考性评价,它反映的是某一地域、某一时间点、某一特定物业一般的价值水平。
2、房地产典当借款评价":这类评价是购房者寻求金融支撑时,对自己所典当的房子的价值而进行的评价,它有必要由金融部门指定或派遣的评价组织进行评价,评价一经确认,具有法令效力、构成法令文件、对两边有约束力。这种评价值一般较低。
3、"特定评价":这种评价是房地产买卖管理部门,对买卖两边买卖价格显着低于市场价格水平而做的评价,为了求其公平合理,须选用两种以上的评价办法进行评价,评价成果一经确认,具有法令效力,买卖两边须按确认后的评价值,核算交纳税费。
房地产评价的类型
1、"一般评价":这类评价一般是在买卖两边发作不合定见或有争议时,求助于评价组织,以处理不合和争议,使之趋于共同的手法,一般不具有法令效力,是参考性评价,它反映的是某一地域、某一时间点、某一特定物业一般的价值水平。
2、房地产典当借款评价":这类评价是购房者寻求金融支撑时,对自己所典当的房子的价值而进行的评价,它有必要由金融部门指定或派遣的评价组织进行评价,评价一经确认,具有法令效力、构成法令文件、对两边有约束力。这种评价值一般较低。
3、"特定评价":这种评价是房地产买卖管理部门,对买卖两边买卖价格显着低于市场价格水平而做的评价,为了求其公平合理,须选用两种以上的评价办法进行评价,评价成果一经确认,具有法令效力,买卖两边须按确认后的评价值,核算交纳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