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试行办法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02 15:22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遵循〈工伤保险法令〉试行方法》的告诉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分、各直属安排,各大企业:
省政府赞同《山东省遵循〈工伤保险法令〉试行方法》,现印发给你们,请与《工伤保险法令》一起仔细遵循履行。
工伤保险制度是社会保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树立健全包含工伤保险制度在内的社会保证体系,是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造小康社会方针的重要内容。《工伤保险法令》的公布实施,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保证劳作者权益、维护员工身体健康的高度重视。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分要一致思想认识,全面掌握《工伤保险法令》的精神实质,增强遵循实施《工伤保险法令》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实在加强领导,结合当地实践仔细拟定详细实施方案。要加强根底处理,留意做好原试行方法向《工伤保险法令》过渡的联接作业。要加强宣传作业,运用人单位和员工理解和支持工伤保险制度改革。工伤保险作业由各级劳作保证部分担任,卫生、人事、财务、民政、工会等有关部分和安排要密切配合,保证《工伤保险法令》顺畅实施。
山东省遵循《工伤保险法令》试行方法
第一条依据国务院公布的《工伤保险法令》(以下称《法令》),结合我省实践,拟定本试行方法。
第二条工伤保险基金在设区的市实施全市统筹。经济欠发达、实施全市统筹难度较大的,可先在市内各区实施统筹,所辖县(市)暂实施县级统筹,逐渐过渡到全市统筹。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与工伤保险的详细步骤和实施方法,由各市人民政府依据本地实践拟定,报省人民政府赞同后实施。
第三条省劳作保证行政部分担任全省的工伤保险作业。县以上劳作保证行政部分担任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作业。劳作保证行政部分按规则树立的社会保险经办安排(以下称经办安排)详细承办工伤保险业务。
第四条工伤保险基金按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准则筹措,存入社会保证基金财务专户,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抢占移用。工伤保险基金用于下列开销:(一)工伤医疗费;(二)一至四级工伤人员伤残补贴;(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四)日子护理费;(五)丧葬补助金;(六)供养亲属抚恤金;(七)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八)工伤员工劳作能力判定费;(九)工作恢复费;(十)辅佐用具费;(十一)疾病与工伤因果联系判定费;(十二)法令、法规规则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
第五条工伤保险费的征收、交纳依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法令》关于根本养老保险费、根本医疗保险费、赋闲保险费征收、交纳的有关规则履行。
第六条统筹区域经办安排初次承认用人单位缴费费率时,按用人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许《营业执照》挂号的经营范围,对照工伤保险行业费率规范承认。统筹区域经办安排可依据用人单位上年度工伤保险费的征缴、付出以及工伤事端发作率等状况,恰当调整用人单位当年缴费费率。
第七条工伤保险储备金按统筹区域当年工伤保险基金征缴额10%的份额提取,储备金累计结余额不超越当年工伤保险基金征缴额的30%。工伤保险储备金的运用由统筹区域劳作保证行政部分提出定见,报经同级人民政府赞同。储备金一经运用,应及时补足差额。储备金缺乏付出的,由统筹区域人民政府垫支。
第八条用人单位、工伤员工或许其直系亲属、工会安排提出工伤确认请求,要依照《法令》第十七条的规则时限向统筹区域劳作保证行政部分提出。其间,用人单位因交通事端、失踪、因工外出期间发作事端损伤及受其他不可抗力要素影响不能在规则时限内提出请求的,经统筹区域劳作保证行政部分赞同,请求时限能够恰当延伸,但延伸时刻不得超越30日。
第九条工伤员工以为疾病与工伤有因果联系的,应当在请求劳作能力判守时一起提出承认请求,一起提交工伤医疗服务安排出具的相关证明。就近实施抢救的,提交医疗安排出具的原始病历。
第十条统筹区域劳作保证行政部分应自收到工伤确认请求之日起10个作业日内作出受理或许不予受理决议,并书面告诉请求人。其间,不予受理决议中应当载明不予受理的理由、现实依据并奉告请求人请求行政复议或许提起行政诉讼的时刻、方法。
第十一条省和设区的市应按《法令》规则别离树立劳作能力判定委员会,并树立劳作能力判定委员会办事安排,由专人担任劳作能力判定委员会日常作业和劳作能力判定安排处理作业。
第十二条劳作能力判定委员会承当以下判定或承认使命:(一)工伤员工劳作能力判定;(二)罢工留薪期限的承认;(三)疾病与工伤因果联系的判定;(四)供养亲属彻底损失劳作能力判定;(五)员工因病或非因工伤残损失劳作能力程度判定;(六)法令、法规规则的其他劳作能力判定事项。
第十三条劳作能力判定委员会应树立医疗卫生专家库。列入专家库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由劳作能力判定委员会选聘。医疗卫生专家库每年调整一次。
第十四条省劳作能力判定处理方法由省劳作保证行政部分会同省财务厅、省物价局等有关部分拟定。
第十五条请求工伤保险待遇应向统筹区域经办安排提交工伤确认决议、劳作能力判定结论和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契合条件的,经办安排应在收到请求之日起10个作业日内核发待遇。
第十六条被判定为1-4级工伤员工的伤残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以及日子护理费调整方法,由省劳作保证行政部分会同财务部分依据全省员工均匀薪酬、日子费用以及物价指数改变等状况当令拟定,报省人民政府赞同后履行。
第十七条破产、封闭、闭幕和刊出企业被判定为1-4级的工伤员工以及因工逝世员工供养亲属享用的工伤保险待遇仍按原规范持续发放。所需资金,原企业现已参与工伤保险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付出;未参保的,预留至当地均匀希望寿数(其间,因工逝世员工供养亲属未满18周岁的,预留至年满18周岁),在财物清算时一次性拨交给经办安排。被判定为5-10级的,按规则付出其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工作补助金,所需资金在财物清算时一次性拨付。对已破产、封闭、闭幕和刊出企业的1-4级工伤员工和因工逝世员工的供养亲属,各地可参照本条前款的规则筹措资金,由经办安排独自列帐处理,参照工伤保险有关规则,保证其工伤待遇。资金筹措方法由统筹区域人民政府承认。
第十八条工伤员工被判定为5—6级的,经员工自己提出,能够与用人单位免除或停止劳作联系,由用人单位别离以其免除或停止劳作联系时的统筹区域上年度员工月均匀薪酬为基数,付出自己20个月、18个月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35个月、30个月的一次性伤残工作补助金。工伤员工被判定为7—10级的,劳作合同期满停止,或许员工自己提出免除劳作合同,由用人单位别离按其免除或停止劳作合一起的统筹区域上年度员工月均匀薪酬为基数,付出自己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工作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详细规范为:7级16个月,8级14个月,9级12个月,10级10个月;一次性伤残工作补助金的详细规范为:7级25个月,8级20个月,9级15个月,10级10个月。
员工被确诊为工作病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规范根底上加发50%。工伤员工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工作补助金全额付出;距法定退休年龄缺乏5年的,每削减1年一次性伤残工作补助金递减20%。距法定退休年龄缺乏1年的按一次性伤残工作补助金全额的10%付出;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不付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工作补助金。
第十九条用人单位对触摸工作损害作业的员工,在停止、免除劳作联系时或许处理退休、退职手续前,应进行工作健康查看,并将查看成果奉告员工。被确诊患有工作病的,应处理工伤确认、劳作能力判定、待遇核定手续,并按本方法规则享用工伤保险待遇。员工离休、退休和退职后被确诊为工作病的,能够按规则享用工伤医疗待遇。
第二十条2003年12月31日曾经发作因工伤亡,其定时待遇如低于《法令》所定规范且现在仍契合收取待遇条件的,可从2004年1月1日起改按《法令》规则的规范履行,曾经低于的部分和一次性待遇不再追补,所需资金从原途径列支。
第二十一条本方法自2004年1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