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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产假天数规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26 15:36

长沙市产假天数规则
女职工生育,产假90天。难产的,添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孩子,添加产假15天;晚育的,添加产假30天;产假期间收取《独生子女爸爸妈妈荣耀证》的,添加产假30天。
女职工怀孕2个月以下停止妊娠的,产假15天;怀孕2个月以上4个月以下停止妊娠的,产假30天;怀孕4个月以上停止妊娠的,产假42天。在职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的薪酬变更为生育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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