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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有哪些基本特征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27 19:25
告贷合同,是当事人约好一方将必定品种和数额的钱银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必定期限内返还同品种同数额钱银的合同。
告贷合同有哪些基本特征
1.告贷方有必要是国家同意的专门金融机构,包含中国人民银行和专业银行。
专业银行是指中国工商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信用合作社。全国的信贷业务只能由国家金融机构处理,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与告贷方发作假贷联系。
2.告贷方一般是指实施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全民和集体所有制企业。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校园、研讨单位等实施财政预算拨款的单位则无权向金融机构请求告贷。在特别情况下,城乡个别工商业户、实施生产责任制的农人也可以成为告贷合同的主体,同银行、信用社签定告贷合同。
3.告贷合同有必要契合国家信贷方案的要求。信贷方案是签定告贷合同的条件和条件。
告贷方有必要依据国家同意和信贷方案向告贷方请求告贷;告贷方有必要在契合国家信贷方案的信贷政策的条件下,由告贷方与告贷方签定告贷合同。超方案告贷有必要严格控制。
4.告贷合同的标的为人民币和外币。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钱银,是告贷合同的首要标的。
外币首要是供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和其他需求运用外汇告贷的单位假贷运用的。在外币的告贷合同中,应明确规则借什么钱银还什么钱银(包含计收利息)
5.缔结告贷合同有必要供给确保或担保。
告贷方向银行请求告贷时,有必要有满足的物资作确保或许由第三者供给担保,不然,银行有权回绝供给告贷。这种确保或担保是使告贷可以得到如期归还的一种确保办法。
6.告贷合同的告贷利率由国家统一规则,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管理。告贷方在归还告贷时,一般要归还告贷利息,而利率有必要依照国家统一规则计付,当事人两边无权商定,对国家规则的利率,任何人无权改变或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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