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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住房信贷政策规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07 10:41
2015年我国调整首套房贷首付份额至25%,可是首要只针对不施行限购的城市,其次面临初次购买一般住宅人群。为了进一步施行好新方针规则,我国人民银行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差别化住宅信贷方针有关问题的告诉。
我国银行业监督办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差别化住宅信贷方针有关问题的告诉
为进一步改善住宅金融服务,支撑合理住宅消费,经国务院赞同,现就个人住宅贷款方针有关事项告诉如下:
一、在不施行“限购”办法的城市,对居民家庭初次购买一般住宅的商业性个人住宅贷款,最低首付款份额调整为不低于25%。
二、人民银行、银监会各派出机构应按照“分类辅导,因地施策”的准则,加强与地方政府的交流,依据辖内不同城市状况,在国家统一信贷方针的基础上,辅导各省级商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结合当地实际状况自主确认辖内商业性个人住宅贷款的最低首付款份额。
请人民银行各分行、经营办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银监局将本告诉转发至辖区内城市商业银行、乡村商业银行、乡村协作银行、城乡信用社、外资银行、村镇银行。
我国人民银行我国银监会
2015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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