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北京养老保险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23 01:55

根底养老金核算公式J=(C平 C平×Z实指数)÷2×N实 同×1%、过渡性养老金核算公式G=G同 G实其间:G同=C平×Z同指数×N同×1%G实=C平×Z实指数×N实98×1%、根本养老金核算公式中有关目标解说(1)J为"...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北京养老保险的核算公式是什么的常识,跟着听讼网小编一同看看吧。
1、根底养老金核算公式
J=(C平 C平×Z实指数)÷2×N实 同×1%
2、过渡性养老金核算公式
G=G同 G实
其间:G同=C平×Z同指数×N同×1%
G实=C平×Z实指数×N实98×1%
3、根本养老金核算公式中有关目标解说
(1)J为"根底养老金";
(2)C平为被保险人退休上一年本市员工月平均薪酬(保存两位小数);
(3)Z实指数(实践缴费薪酬指数,核算结果保存四位小数)=(Xn/Cn-1 …… X1993/C1992 X1992/C1991)/N应缴;
(4)Xn,……,X1993,X1992为被保险人退休当年至1992年相应年度各月自己缴费薪酬基数之和;
(5)Cn-1,……,C1992,C1991为被保险人退休上一年至1991年相应年度本市员工平均薪酬(见附表2),其间Cn-1为被保险人退休上一年本市员工平均薪酬除以12再乘以当年的应缴费月数,C1991为1991年本市员工平均薪酬除以12再乘以3;
(6)N应缴为被保险人应交纳根本养老保险费年限;
(7)C平×Z实指数为自己指数化月平均缴费薪酬;
(8)N实 同为实践缴费年限与视同缴费年限之和;
(9)G为"过渡性养老金";
(10)G同为按视同缴费年限核算的过渡性养老金;
(11)Z同指数(视同缴费年限的缴费薪酬指数)=1;
(12)N同(视同缴费年限)为实施个人缴费前按国家规定核算的接连工龄;
(13)G实为按实践缴费年限核算的过渡性养老金;
(14)N实98为被保险人1992年10月1日至1998年6月30日前的实践缴费年限。
以上触及的缴费年限,均核算到月,保存两位小数。
以上触及根本养老保险金的核算,以元为单位,保存两位小数。
以上便是听讼网小编为你介绍的关于北京养老保险的核算公式是什么的常识,期望对你有所协助,假如还存在疑问,能够联络听讼网律师为你回答。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