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网购质量问题可要求网站先行赔付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05 21:22

当时,作业节奏加速,一些上班族为了省时刻,一起也为了省钱,大多都采纳网购这一时髦、便利、便利的方法购物。一些家庭主妇、白叟,为了便利、经济,也开端采纳网购方法购物。可网购有时也会遇到一些闹心思。
2011年3月,某企业一白领在网上购买几百元的化妆品,长期没有收到货;某工厂一工弟在网上购了一部手机,手机严峻破损底子不能运用。遇到这种状况,往往是找店家,店家不处理,找网站,网站称自己供给的仅仅渠道,不予理睬。
遇到这类问题该怎么办?首要应当清晰的是,网购相同适用产品质量法、顾客权益维护法。
网购,触及网站、厂家、销售商、物流、快递等多个目标,哪个环节出了问题,都或许形成顾客不能购得满足的、符合质量标准的物品。当然,顾客先要细心验货,把握住“货到付款,先验货后签收”这一准则;验货时发现不合规格、破损等各类物品质量问题,不管问题呈现在网站、厂家、销售商、物流、快递哪个环节,都要拒签、拒收。这是维护自己的权益不受危害最直接、最简略的方法。
假如签收时未能发现、签后才发现质量问题,可向厂家投诉。如投诉未果,可在网站的顾客维权时效许诺规则时刻内向购物网站投诉。
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新闻出版总署(版权局)、知识产权局2011年4月21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网络购物范畴冲击侵略知识产权和制售冒充伪劣商品举动的告诉》第三条就此作出清晰规则:各地商务、通讯、海关、工商、新闻出版(版权)、知识产权主管部门要当即督导网络购物渠道承当商场主办方职责,加强自律机制建造,并将其作为相关查核奖惩的重要依据。主要内容包含严厉经营者主体和买卖商品商场准入准则,树立商标、专利查询体系,采纳技术手段屏蔽侵略知识产权和制售冒充伪劣商品信息,健全信息发布、身份认证、买卖、付出、物流、售后服务、胶葛处理、先行赔付、进程监控等保障机制,树立每日24小时网上巡查准则,及时排查危险,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因而,依据上述告诉,网购呈现质量问题,网络购物渠道应承当商场主办方职责,即先行赔付。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