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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经理有哪些职责与注意事项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23 11:12
公司法对总司理的责任有详细的规则,可是也添加了一兜底条款,即“公司章程规则的其他职权”,那么总司理有哪些责任?总司理的权力是否有所约束?总司理任职有哪些留意事项?接下来听讼网小编为我们整理了相关常识,期望能够协助到您。
一、总司理有哪些责任
公司法第四十九条规则,有限责任公司总司理对董事会担任,行使下列职权:
(一)掌管公司的生产运营管理工作,安排施行董事会抉择;
(二)安排施行公司年度运营计划和出资计划;
(三)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计划;
(四)拟定公司的根本管理制度;
(五)拟定公司的详细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许解聘公司副司理、财政担任人;
(七)决议聘任或许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议聘任或许解聘以外的担任管理人员;
(八)董事会颁发的其他职权。
公司章程对司理职权还有规则的,从其规则。
二、总司理的权力约束
公司法对股东会、董事会职权的规则,运用的是罗列法定职权后,添加一兜底条款,即“公司章程规则的其他职权”,此处的其他职权与已罗列的法定职权是并存联系。公司法对总司理职权的规则,运用的是罗列后,另款行文,“公司章程对司理职权还有规则的,从其规则”,该行文意味着公司章程规则的总司理的职权能够否定公司法对总司理职权的规则。此点差异,在实务中予以留意即可。
此外,公司法经过“董事会颁发的其他职权”与“公司章程对司理职权还有规则的,从其规则”两项规则,为总司理职权设置了相当大的蓄水池。总司理取得股东会及董事会充沛授权时,能够权倾朝野、放马奔腾;总司理职权被故意约束时,则需小心谨慎、步履蹒跚。公司的运营管理权在董事长、董事会、总司理之间怎么分配,股东在多大范围内对总司理进行授权,这需求依据股东的需求、总司理对公司的效果等等很多要素确认。
留意事项
对总司理放权、束权都被公司法所答应,两个方向的操作自身无好坏好坏之分。可是,不管向哪个方向操作,股东都应当经过公司章程以及相配套的其他管理制度,细化、清晰,防止授权不明,公司管理次序紊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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