妹妹被撞伤 哥哥来扣车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20 12:05妹妹出车祸被撞伤后,哥哥私行将对方的车辆拘留,成果被车主告上法庭。3月17日,河南安阳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该原因交通事端而引起的扣车补偿纠纷案,被告李玉被判返还原告谢某的车辆,并补偿丢失。
2005年5月28日18时许,家住安阳市北关区的农人谢某驾驭一辆农用营运四轮柴油车沿大白线由南向北行至该县铜冶镇官司村路口时,与由东向西李兰无证驾驭的无牌二轮摩托车相撞发作交通事端。李兰随即被送往医院抢救医治,谢某所开车辆被赶到现场的李兰哥哥李玉开走。原告谢某报案后,该县公安局交警队对现场进行了勘验,并于2005年6月17日出具了交通事端职责认定书,李兰负事端的首要职责,谢某负事端的非必须职责。交警队于2005年6月25日告诉李兰及其哥哥李玉将车送交交警队,但其未送。后谢某将李兰和李玉告上了法庭。
法院审理后以为,原告谢某与被告李兰发作交通事端后,经交警队勘验现场作了相应的处理,闯祸车辆应由交警部门扣押。被告李兰的哥哥李玉未经交警部门答应私自扣押原告车辆于法无据。原告要求被告李兰补偿及返还车辆的恳求,因被告李兰受伤后不在现场,原告该项恳求不予支撑。据此,法院按照我国《民法通则》及《民事诉讼法》判定被告李玉返还原告谢某四轮柴油车一辆并补偿原告扣车丢失,从扣押之日起至返还车辆之日止每天按33.12元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