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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金贷款应具备哪些条件及其用途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28 18:10

流动资金告贷用处流动资金告贷不得用于固定资产、股权等出资,不得用于国家制止出产、运营的范畴和用处。
流动资金告贷不得移用,告贷人应按照合同约好查看、监督流动资金告贷的运用状况。
流动资金告贷请求应具有以下条件:
(一)告贷人依法建立;
(二)告贷用处清晰、合法;
(三)告贷人出产运营合法、合规;
(四)告贷人具有继续运营才能,有合法的还款来历;
(五)告贷人信誉状况良好,无严重不良信誉记载;
(六)告贷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告贷人应对流动资金告贷请求资料的方法和详细内容提出要求,并要求告贷人遵循诚笃守信准则,许诺所供给资料实在、完好、有用。
告贷人应采纳现场与非现场相结合的方法实行尽职查询,构成书面报告,并对其内容的实在性、完好性和有用性担任。尽职查询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告贷人的安排架构、公司管理、内部操控及法定代表人和运营管理团队的资信等状况;
(二)告贷人的运营范围、中心主业、出产运营、告贷期内运营规划和严重出资方案等状况;
(三)告贷人地点职业状况;
(四)告贷人的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存货等实在财务状况;
(五)告贷人营运资金总需求和现有融资性负债状况;
(六)告贷人相关方及相关买卖等状况;
(七)告贷详细用处及与告贷用处相关的买卖对手资金占用等状况;
(八)还款来历状况,包含出产运营发生的现金流、归纳收益及其他合法收入等;
(九)对有担保的流动资金告贷,还需查询抵(质)押物的权属、价值和变现难易程度,或确保人的确保资历和才能等状况。
【产品界说】
流动资金告贷,是我行向企事业法人或其它经济安排发放的用于其正常出产运营周转或临时性资金需求的本外币告贷。
按期限分为一年期(含)以内的短期流动资金告贷、一年至三年期的中期流动资金告贷共两类;按是否供给担保可分为担保告贷和信誉告贷,其间担保告贷又分确保、典当和质押类告贷;按运用方法,客户能够逐笔请求单笔告贷,也可请求额度告贷,即在告贷额度内企业能够随时提出支用请求,只需契合事前的约好条件,就能够支用告贷,而无需另行提出告贷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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