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议登记的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29 04:24
贰言挂号是物权存在争议时,为保证权力人利益,在法院作出物权终究判决之前,使不动产处于一种买卖被制止、权力人不能处置的状况。那么贰言挂号的有用时刻是多久?法令有哪些规则?下文听讼小编为我们收拾剖析。
贰言挂号的有用期是多长时刻
自贰言记载于房地权属挂号簿之日起15日内,请求人不申述的,贰言挂号失效。
贰言挂号的相关法令规则
(一)好坏关系人以为房地权属挂号簿记载的权力人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可持下列与房地权力相关的证明文件,向挂号组织提出贰言:
1.请求书;
2.请求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
3.证明房地权属挂号簿记载的权力人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有关证明资料(原件留存或许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
(二)契合下列条件的,挂号组织应在受理贰言挂号请求的当日将贰言人名字(称号)、贰言事项、贰言根据记载于房地权属挂号簿:
1.请求贰言的房子在房地权属挂号簿记载的范围内;
2.被请求贰言的权力人是房地权属挂号簿记载的权力人;
3.请求人是有关证明资料载明的房地权力的好坏关系人;
4.请求人未曾就同一事由请求过贰言挂号。
(三)自贰言记载于房地权属挂号簿之日起15日内,请求人不申述的,贰言挂号失效。
自贰言记载于房地权属挂号簿之日起15日内,贰言请求人与房地权力人达成协议的或许向人民法院请求保全的,书面通知挂号组织后,该贰言吊销,挂号组织应将吊销事项记载于挂号簿。
(四)权力人处置房子请求挂号,挂号组织受理挂号请求但尚未将请求挂号事项记载于房地权属挂号簿之前,第三人请求贰言挂号的,挂号组织应间断处理原挂号请求,并书面通知请求人。
贰言挂号的有用期:自贰言挂号之日起15日内有用(不申述情况下)。15日内申述的,贰言挂号持续有用,直至所申述的案子审理完结之时,案子成果支撑贰言挂号的,能够吊销此前的过户请求行为。案子成果不支撑贰言挂号的,此前的过户搬运会持续处理。
贰言挂号的有用期是多长时刻
自贰言记载于房地权属挂号簿之日起15日内,请求人不申述的,贰言挂号失效。
贰言挂号的相关法令规则
(一)好坏关系人以为房地权属挂号簿记载的权力人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可持下列与房地权力相关的证明文件,向挂号组织提出贰言:
1.请求书;
2.请求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
3.证明房地权属挂号簿记载的权力人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有关证明资料(原件留存或许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
(二)契合下列条件的,挂号组织应在受理贰言挂号请求的当日将贰言人名字(称号)、贰言事项、贰言根据记载于房地权属挂号簿:
1.请求贰言的房子在房地权属挂号簿记载的范围内;
2.被请求贰言的权力人是房地权属挂号簿记载的权力人;
3.请求人是有关证明资料载明的房地权力的好坏关系人;
4.请求人未曾就同一事由请求过贰言挂号。
(三)自贰言记载于房地权属挂号簿之日起15日内,请求人不申述的,贰言挂号失效。
自贰言记载于房地权属挂号簿之日起15日内,贰言请求人与房地权力人达成协议的或许向人民法院请求保全的,书面通知挂号组织后,该贰言吊销,挂号组织应将吊销事项记载于挂号簿。
(四)权力人处置房子请求挂号,挂号组织受理挂号请求但尚未将请求挂号事项记载于房地权属挂号簿之前,第三人请求贰言挂号的,挂号组织应间断处理原挂号请求,并书面通知请求人。
贰言挂号的有用期:自贰言挂号之日起15日内有用(不申述情况下)。15日内申述的,贰言挂号持续有用,直至所申述的案子审理完结之时,案子成果支撑贰言挂号的,能够吊销此前的过户请求行为。案子成果不支撑贰言挂号的,此前的过户搬运会持续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