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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继承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30 05:51
处理承继公证需求哪些资料?下面听讼网小编就对此收拾一些相关常识,期望对您有协助。
处理承继公证需求哪些资料
1、公证申请人身份证件
现住国内自然人供给:
(1)身份证;
(2)户口簿现住境外自然人供给:
(1)护照(有用签证勿漏)或台胞证或港澳身份证和通行证或其他境外寓居证件;
(2)原户口簿或国内刊出户口证明;
(3)身份证(若有)
2、一切承继人(包含爸爸妈妈、爱人、子女;如承继人为第二次序的还应包含祖爸爸妈妈、外祖爸爸妈妈、兄弟姐妹)的身份证件(证件要求如1)
3、死者的逝世证明和刊出户口证明(逝世证明应由县级以上医院或死者生前户籍地点区的卫生防疫站/疾病防备控制中心/公安分局出具)
4、如承继人中有人逝世的,也应供给已故承继人的逝世证明和刊出户口证明(证件要求如3)
5、被承继人的婚姻状况证明:
结婚证;
如离婚的,供给(1)民政局挂号的《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2)法院《民事调解书》或(3)法院《民事判决书》和收效证明书
如未婚的,供给未婚证明
如未再婚的,须供给未再婚证明及曾经婚姻状况停止的证明
6、被承继人的子女的出生证/独生子女证
7、被承继人的亲属关系证明(由被承继人人事档案保管部分填写)
8、一切承继人与死者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如单位证明、户籍证明、结婚证、独生子女证)
9、死者的产业凭据(如:房地产权证,、银行存款凭据,、股权证明,、股票清单、机动车挂号证书、保险合同及理赔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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